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快推进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按照市政府安排,市公安局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5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实际,先后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等10多个部门(单位)、8县(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经充分吸纳、反复修订,形成了《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统筹配套、公开高效的原则。明确了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放宽城市落户条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确保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争取到2025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7%左右,到2035年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分析了影响和制约户籍人口城镇化的主要因素。提出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
一是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主要包括全面放开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的落户条件;全面放开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条件;放宽直系亲属人员投靠落户限制;放宽大中专毕业生落户限制;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放宽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落户条件;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二是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推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健全社区集体户。三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做强中心城;建设好县城;推动城乡一体化。四是增强产业就业质效。主要包括扩大传统优势产业就业供给;招商引资创造就业岗位;培育市场主体吸附就业;多渠道增加本区域就业岗位;全方位吸才引智。五是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主要包括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就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优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机制。六是统筹抓好工作落实。主要明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各部门统筹配合、协同发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广泛宣传、监督检查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以确保《意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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