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县区动态>详细内容

宁县:强化水土保持治理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 |
  • |
来源:宁县融媒 发布时间:2025-04-27 09:10:36
分享到:

“十四五”期间,宁县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大力推进新建淤地坝、塬面保护等水土保持工程,扎实做好监督执法、安全生产等工作,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宁县把水土保持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和《宁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中,统筹谋划,分步实施,特别是在项目规划上,坚持项目建设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建设相结合,科学合理布局项目,确保与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高度契合,项目建成后发挥最大价值和效益。同时,严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理念,以小流域为单位,采取工程、植物相结合措施,通过“拦-蓄-排-固”科学布设相关措施综合系统治理。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宁县围绕“怎么建”,严格执行水保工程建设相关制度,采取“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巡查+项目法人督查”的方式,综合运用工程监理、跟踪检查、不定期督查等手段,打好项目监管“组合拳”,从严把关,确保质量。不仅如此,宁县还按照“塬面径流调控、沟头加固防护、坡面植被恢复、沟道拦沙集蓄”四种治理模式,在和盛、中村、焦村等乡镇实施固沟保塬工程,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演练,确保在建水保工程及淤地坝安全度汛。此外,为了靠实管护责任,在项目建设后期,宁县还紧扣“谁来管”,建立长效机制,把项目管护好,持续发挥最大效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工程实施前预先确认产权,工程完工验收后及时签订《工程移交管护责任书》,划定管护范围,由受益村组、受益农户进行管理,形成了一套治理有效、管护有责、开发有利、产权明晰的治理管护机制。

据统计,“十四五”期间,宁县累计建成淤地坝59座,总控制面积达247.96平方米,总库容1818.09万立方米。各类水保工程2319座(处),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0.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攀升至76.81%,投资1765.8万元对17座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投资4889.97万元新建12座大(2)型淤地坝,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70余次,审批水土保护方案69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74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00万余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