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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从严落实八项规定确保“清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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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城县委宣传部 作者:刘万隆 发布时间:2017-01-20 17: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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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城县在春节临近之际,为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健康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杜绝“节日腐败”,该县纪委就“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县委实施细则,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下发了通知,同时利用短信、微信、网络大力宣传廉洁过节思想,助推美丽庆城建设。

  庆城县专门出台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应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十个严禁”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反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供养”,节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春节期间,庆城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庆城县纪委0934-12388、3210197举报电话作为,支持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广泛收集线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成检查组采取持续巡查、重点抽查、集中检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四风”隐身、变异问题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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