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严惩基层“微腐败”处理干部44人
宁县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紧盯基层拍“苍蝇”,让“微腐败”无处遁形。2016年,全县共查处村级党员干部44人,其中重处分16人。
该县各级各部门紧盯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等23项重点问题,扎实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肃整治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对精准扶贫数据采录核查不认真、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对作风不实、履责不力的108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特别是对涉及低保政策落实走形变样、“应保尽保”要求没有真正落实、镇村干部工作不实不细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7名干部进行追责,并对农村低保工作指导、监管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同时,县纪委还研究制定《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办法》,对3个乡镇的9个行政村进行专项巡察,向基层组织反馈意见建议和问题84条,发现并移交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5件。畅通“信访电网”等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协调司法机关、政府执法部门落实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创新县纪委派员领案、提级直办和部门联合办案、乡镇交叉办案等方式,严查快办基层腐败问题,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贪腐”的蔓延势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