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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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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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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防汛包乡县级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和水库(32座)、主要河流重点河段(12段)、骨干淤地坝(313座)、重要城镇(8座)、重点旅游景区(24处)、大中型涉河在建工程(26个)等6类重点防汛对象的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8237978


附件:

1.2023年庆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3年庆阳市防汛包乡县级责任人名单

3.2023年庆阳市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

4.2023年庆阳市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5.2023年庆阳市主要河流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

6.2023年庆阳市骨干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7.2023年庆阳市重要城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8.2023年庆阳市重点旅游景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9.2023年庆阳市大中型涉河在建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庆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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