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庆阳市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近日,庆阳市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要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做好资料移交共用、实现信息共享互通、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确保交易与登记工作有序衔接、安全便民。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房屋交易与登记将按照“先交易、后登记”的原则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房屋首次登记、转让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在有关管理工作结束后出具《房屋交易管理确认单》,并实时将依法办理的转让、抵押等相关交易信息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房屋交易管理确认单》及相关信息资料后,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审核登记报件,将有关不动产权利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在完成相关登记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也要实时将各类登记信息提供给房产管理部门,防范一房多卖、已抵押房屋违规出售等行为发生。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之前,房产信息查询利用工作继续由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实现全国联网之后,房产登记信息查询利用工作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期房网签备案等交易信息查询利用工作由房产管理部门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