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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利好因素推动庆阳市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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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调查队 作者:安家宁 发布时间:2017-02-16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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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庆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00.1元,净增1874.1元,同比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79.8元,净增534.8元,同比增长7.7%。

  一、居民收入稳步提高

  (一)城镇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161.2元,净增1460.0元,同比增长8.7%。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1.8%,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77.9%,拉动收入增长6.2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759.7元,净增187.2元,同比增长7.3%。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0.9%,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10.0%,拉动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111.5元,净增81.7元,同比增长4.0%。财产净收入占比为8.3%,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4.4%,拉动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267.7元,净增145.2元,同比增长6.8%。转移净收入占比为9.0%,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7.7%,拉动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21.4元,净增195.3元,同比增长8.4%。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36.5%,拉动收入增长2.8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45.6元,净增173.1元,同比增长6.0%。经营净收入占比为40.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32.4%,拉动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75.1元,净增7.1元,同比增长4.2%。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1.3%,拉动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37.7元,净增159.3元,同比增长10.1%。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3.2%,对人均可支配收入贡献率为29.8%,拉动收入增长2.3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增收有利因素

  (一)城镇居民有利增收因素

  一是2015年未落实2014年度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奖的六个县(区)在一季度发放了奖金,发放标准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人均1万元,且市直单位、华池县在11月底之前发放了2015年度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奖,人均12000元;二是职工正常晋级晋档,人均月增长78元;三是调整补发了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的艰边津贴;四是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公检法系统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执行新的警衔标准,月增资800元左右;五是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月补助水平分别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5%和20%;六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10元;七是从2016年1月起增补农业、林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环保岗位津贴,全市3800人受益,人均260元;八是从2016年1月起增补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22955人受益,人均240元;九是从7月起增补在职人员工资,全市83991人受益,人均350元;十是从7月起增补离休人员离休费,全市296人受益,人均550元;十一是发放了2016年度取暖费,全市107242人受益,人均2113元。

  (二)农村居民有利增收因素

  一是劳务收入稳定增长。2016年,全市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2.9万人(次),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263人,劳务输转57.79万人,同比下降1.6%,劳务收入122.71亿元,同比增长9.7%;二是畜牧养殖稳定发展。全年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合作社)300个,建办家庭农场114个,累计达到214个,预计全市肉羊、肉牛、生猪饲养量分别达到660.4万只、79.1万头、171.4万头,同比分别增长17.3%、4.8%、21.6%;三是瓜果产业提质增效。设施瓜菜累计达到了15万亩以上,高原夏菜、特色瓜菜达到了135.3万亩。型材果树17.34万亩,苹果面积累计达到167万亩,挂果面积达到63万亩,据市果业局预计,全年苹果产量为92.04万吨,产值达33.1亿元;四是农村改革逐步深化。全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79.97万亩,累计达到151.66万亩,流转率达到22.7%,租赁费为塬地500—700元每亩,山地200—300元每亩;五是农业支持补贴下拨到位。从2016年起,国家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目前,庆阳市已全部兑现51.99万户的38685.47万元补贴;六是农村低保标准提高。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75元提高到285元,全年可达342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34元提高到249元,全年可达2988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标准由上年的4314元提高到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上年的4114元提高到4680元,提高比例分别达到了39%和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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