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四举措”加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庆阳市委编办注重从政治建设、制度机制、作风纪律、干部队伍等方面,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提升全市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是围绕政治属性,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系统准确全面把握“政治属性是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属性”要求,建立市委编委、市委编办《议事清单》制度,将机构改革、体制调整、管理创新及市直部门(单位)新设机构、新增编制、新核职数和县区共性机构编制事项等审批事项纳入市委编委议事清单,推进发挥编委“抓大事、谋大事、议大事”的职能作用。
二是突出标准规范,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市委编办工作标准化手册》,分层次、分岗位明确职责职能,分事项、分环节制定工作标准和服务规范,全面推进工作标准化建设,以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提升效率效能和服务水平。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6项,形成了《市委编办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切实强化制度执行落实过程的监管,建立形成了依法办事、照章理事、按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
三是严肃作风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主动对标省委对庆阳“扛大梁、作标杆”的定位,认真落实省委编办对庆阳机构编制工作“走在前、树标杆”的期望和“八不准”要求,分层逐人签订“一责五诺一倡议”,大力倡导“一线工作法”,科学划分“党员责任区”、建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常态化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大力培养党员干部忠心为党、求真务实、笃行不怠、克己慎行的作风素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释放工作动能。
四是树立鲜明导向,建强干部队伍。充分利用外出参训、业务培训、机构编制讲堂等学习载体,全方位充电补能,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制定出台“研究型”机关建设的意见,全方位从学习教育、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工作创新等方面,对机关能力素质建设提出要求,推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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