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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五项举措”全力保障水环境质量季度管控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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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贾雪婷 发布时间:2024-03-18 17: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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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的《甘肃省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谋划、提前安排,在深入分析全市水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县(区)水环境质量季度管控目标,并坚持“从严控制、万无一失”理念,按照区域尺度上“以县控保市控、以市控保省控、以省控保国控”、时间尺度上“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有效防范突发水环境风险,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季度管控目标全面实现。

一是实时开展水环境质量分析研判,加强水环境质量预警监测,及时分析水质变化形势,发现水质超标或具有超标风险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排查和督查督办,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二是持续强化水污染防治管控,紧盯枯水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力度,强化工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等行业领域涉水问题排查整治,严格水污染物排放管控,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隐患。三是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积极推进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华池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街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改造,努力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四是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实施,抢抓黄河战略机遇,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储备。对续建、新建项目,实时跟踪调度、强化督查督办,督促项目单位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运并发挥生态环境效益。五是持续保持水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聚焦水污染排放重点企业(单位),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污水处理设施擅自停用、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劣环境违法行为,以强有力的环境执法保障水环境质量目标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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