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医保经办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
2月17日下午,2023年全市医保经办工作座谈会顺利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组织学习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和异地就医政策及经办规程,交流分析了2022年医保经办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经办工作重点任务。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医保中心主任方彬主持会议,各县(区)医保中心主任及市医保中心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市医保中心主任方彬、副主任王永智分别就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异地就医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进行了解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了省内就医报销政策,只要按规定办理了转诊的参保人员,便可享受市内同等待遇,真正实现“省内无异地”;省外就医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同等医保待遇,临时外出人员和自行外出人员按照异地就医备案类型降低报销比例结算;异地就医支持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外伤住院等费用直接结算,可以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等。门诊共济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账户共济,允许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和子女)共济使用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二是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年度起付线以上、封顶限额以下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会上,各县(区)医保中心主任就2022年医保经办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交流座谈,统一了多项业务的具体经办流程:一是对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时限进行规范,除每年集中报销时间外,要做到适时受理报销。二是明确了居民参保关系跨区域流动后,当年的医疗费用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报销。同时,征集了医保信息化建设、医用耗材赋码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2023年,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强化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医保行风建设,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做好经办机构内部稽核,加大政策学习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经办规程和办理时限要求,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全力推进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的获得感。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