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庆阳市公积金>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 |
  • |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0 11:45:32 浏览次数:

 

市委第巡察组巡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于2024年9月下旬至12月下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市直及8县区管理部)进行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专门联系信箱在市委巡察组驻地(原市交警大厦)门口东侧、市委市政府1号集中办公区西门、人防大厦北门以及西峰区人民政府前楼大厅东侧、合水县西华池镇西华北街274号住房公积金机关三楼办公区楼梯口、华池县党政二号办公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会议室外、环县城建大厦门厅外、宁县马坪新区府邸小区一期10#商铺临街外墙、镇原县人防大厦五楼楼梯口、庆城县党校综合办公楼一楼南侧窗户防护栏处、正宁县管理部办公区一楼办公室临街窗户防护栏处各1个

二、设专门邮政信箱:甘肃省庆阳市A013信箱,邮编:745000

三、设专门电子邮箱:qswxcz4@126.com。

四、设专门值班电话:19993498827来访地址:市委市政府7号办公区(原交警大厦921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4108日至20241215日。

市委第巡察组               

2024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