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之乱象
转自《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报
近日,笔者对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利用电子化稽查工具筛查出的涉嫌伪造材料办理了公积金提取、贷款的业务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核查的过程中,发现都是中介机构利用政策漏洞和部门信息不共享的弊端,协助职工非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这种行业乱象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公积金的行业形象。
骗提套取的典型行为
(一)提供虛假婚姻状况骗提。不法中介利用民政部门婚姻信息不共享的漏洞,通过外市房产持有人与本市缴存职工办理假结婚证的手段骗提公积金。
(二)伪造外地不动产证骗提。不法中介机构伪造委托骗提人的外省不动产证和外省的增值税统一发票,柜面人员无法查询不动产证真实性,只能查询发票。不法机构提供的增值税统一发票是真的,甚至还有些发票已经过了一年,但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只能查询一年内的发票。
(三)利用小户型房屋频繁交易套取。不法中介机构将小面积住房通过二手房交易转卖给委托骗提人,待提取业务办理之后再转卖,短时间内频繁交易,协助骗提人提取公积金。
(四)伪造钓鱼网站骗提。不法中介机构伪造虚假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购房发票,并伪造钓鱼网站,将网址印制在合同醒目位置,误导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查验。
(五)随意变更婚姻关系骗提。当夫妻双方一方有贷款时,另一方为了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就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待提取资金到账后再办理结婚。这是目前成本最低的骗提行为。
存在骗提套取的原因
(一)信息不共享提供了有利之机。一是从2015年12月起张掖市的房屋买卖已经实现了网签备案登记,但各地的备案登记信息并没有实现联网,也没有与住房公积金中心联网,因此,很难查证外地购房行为的真实性。二是未与民政部门联网,婚姻关系的真实性无法查证。
(二)较低的获利成本助推了骗提套取的行为。从调查笔录来看,不法中介机构都是承诺提取办理成功后才支付手续费,这种低成本的行为让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
(三)对骗提套取的惩戒措施不够。目前来看,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惩戒措施远远达不到警示震慑效果。另外对于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公积金中心一个部门也很难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四)政策宣传不到位。近几年虽然加大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但社会上对提取使用政策缺乏进一步的了解,对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意识。
打击骗提套取行为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责任意识。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二是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对疑似骗提套取行为要及时汇报,加强联系沟通。
(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建议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三)进一步规范改进提取政策。建议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离婚手续后半年或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高利用频繁变更婚姻关系骗提公积金的机会成本,进一步约東缴存职工骗提行为的发生。
庆阳市在核查中共发现9人制作了虚假资料,并有4人办理了提取,现对提取资金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