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结息后利息自动转存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计息时间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前做好准备的前提下,高效、准确、按规定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本次结息共涉及2507个缴存单位,114178名职工,结息7961.06万元,所结利息已经全部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广大缴存职工。
缴存职工可通过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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