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委托支付说明书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房产抵押贷款委托支付声明书
管理部:
我叫 ,( , , ,共同借款人),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购房交易合同,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坐落位置在 ,因自筹资金不足,特向贵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万元,用于支付购房剩余款项。我本人自愿将审批的贷款资金 万元,委托你单位通过 银行支付给售房单位(人),户名 ,开户银行 , 账号 。本人申明与售房单位(人)之间发生的购房交易行为真实有效。若与售房单位(人)发生经济纠纷及资金风险,由本人自行承担,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无关联责任。我本人保证所贷款项用途正确。如违反贷款支付方式及改变资金用途,我愿意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借 款 人(指印):
配 偶(指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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