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大打击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力度——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范永庆
近日,记者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政委范永庆。
记者: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哪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是如何安排部署的?
范永庆:主要负责城区道路、农村道路、国省道路、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以及“放管服”措施落实五大方面工作。按照《全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们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两个督导巡查组,对西峰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专项巡查,重点检查城区信号灯配时是否合理、交通乱点整治是否到位、勤务落实是否科学,督导组每周对督导情况进行反馈。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在五大方面工作中,你们采取了哪些整治措施?
范永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了 “车让人、人快走”甘肃名片创建行动、城市道路“疏堵保畅攻坚战”专项行动,发挥快骑队作用,严格落实“网格化”“路长制”管理模式,加大施工路段疏导力度和“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力解决城区各市场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乱象, 加快公交专用道、“绿波带”、城区主干道中央隔离带建设,开放商用停车场解决群众停车刚性需求,利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宣传矩阵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以“千灯万带”和“一盔一带”工程实施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交通信号灯及减速带建设。印发了《全市农村“七类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乡镇政府管理农村道路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两站一室”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地区“七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查处等工作,健全以村为单位的机动车和驾驶人台账,最大限度实现应管尽管。
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国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分级分期分批整治,及时完善警示标志。深入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车辆管理源头、货物装载源头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企业理清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百吨王”整治、周末酒驾等专项行动,严管、严控、严查、严惩超速超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开展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紧盯隐患源头监管,对高速公路沿线“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加大高速行人管控,严查“十类突出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疑必查”。
“放管服”措施落实方面,车管业务实现申请材料四个减免、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深化网上服务应用,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鼓励引导群众自主办理交管业务。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完成免检小型汽车登记、补换领牌证、驾驶人审验、免检核发合格标志等业务下放工作。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服务,全市8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已全部开通车检预约服务。逐步落实智慧监管建设,2家考试场全部应用了人像识别技术。加强“黄牛”“车托”治理,对办理业务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对内勾外联、吃拿卡要、违规办理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记者: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哪些成绩?
范永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4.8万起,查扣车辆2488起,行政拘留326人,其中无证驾驶872起,超速15508起,货车超载448起,饮酒274起,醉酒114起。特别是在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排查出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隐患路段57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完成整改37处,正在整改20处;对全市80余家“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完成全覆盖常态化检查,下发隐患通知书18份,开展教育培训15场(次)、培训从业人员1100人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中,查处现场违法行为12546起。
记者: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下一步将如何整治?
范永庆:主要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区部分路段及路口由于道路施工,高峰期仍然拥堵严重。二是城区各个市场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混乱,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三是学校及周边上下学期间接送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易造成拥堵。四是城市出租车随意停车问题突出,公交车进站不能靠边停车,行人过街不走人行横道,不走过街天桥,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不靠右通行。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分析研判,精心组织部署,坚持力量再集中,措施再聚焦,排查再延伸,研判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坚持“警力跟着流量走”,对重点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联勤联动,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重点违法的现场查纠力度。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双微平台、抖音小视频等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引导和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加强检查指导,加大对各大队车驾管业务建设和代办网点业务办理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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