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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3/8 11:38:11

庆阳市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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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七科 发布时间:2020-06-05 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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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庆阳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有序教书育人环境,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县(区)政府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有效解决威胁和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问题,深入推进校园安全责任保护区建设,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校园安全事故,创设让社会放心、家长安心、师生舒心的校园周边综合环境,切实为学校办学、学生健康成长安全托底,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重点对校园周边书店(盗版教辅)、游商书摊(非法出版物)、网吧、KTV、电子游艺、歌舞娱乐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二)整治校园周边市场环境。重点对校园周边饭馆、门店、杂货摊点、出租屋、托管培训等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治理,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三)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重点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违停禁停、“五小”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对学校食堂卫生,校园周边食品零售流动摊点、兜售“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占道经营、乱泼乱倒、乱贴乱画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五)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涉校涉生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有关涉校涉生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及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六)整治校园内部安全环境。重点对校园内部存在的校舍、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实验器械等各类安全隐患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内部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三、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共安排6个月时间,即从5月中旬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部署摸排阶段:主要任务是细化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开展摸底排查,营造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并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第三阶段为督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整改成果进行督查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一)部署摸排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6月20日)。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按照“一周一查一整治”的要求,对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自查,梳理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整治目标、措施和时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建立工作台账,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全力整改落实。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10日前、6月20日前分别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清单报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21日至9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本级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按照“一月一查一整治”的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切实推动专项整治措施要求落实落细。对须部门联合或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究,厘清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下实手予以解决。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于每月15日和月底前以简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市教育局成立联合督查验收组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市教育局要把督查结果作为县(区)政府2020年教育综合考核重要依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查缺不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中创新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固化形成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11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11月底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副秘书长、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文体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八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靠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抓促。

(二)强化协作配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推进。市教育局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议或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认领、密切协作,合力解决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

(三)实行闭环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死角、盲区。每次督查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督查检查组成员、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的程序,所有安全隐患和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做到隐患整改、产生隐患的管理漏洞整改“双归零”。

(四)强化督查落实。市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等现象,对专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单位),要公开通报批评,及时约谈提醒。对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

附件: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廷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海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石环周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张广浩  市教育局副局长

惠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豆小龙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刘建斌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路永明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任相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汉涛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齐文潇  西峰区政府副区长

常文洲  庆城县政府副县长

石博学  宁县政府副县长

李  存  镇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海涛  环县政府副县长

朱  悦  华池县政府副县长

王  峰  合水县政府副县长

徐俊智  正宁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石环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广浩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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