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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1/3/8 11:38:11

庆阳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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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陇东报 发布时间:2020-05-29 1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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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庆阳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5月中旬到11月底,利用半年时间,在安全生产、市场秩序、行政执法、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结合全国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十四乱”治理要求,按照“治乱—规范—建制”的总体思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和“谁主管、谁整治”的原则,全面排查、重拳整治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和风险隐患,建立健全管理、预防、整治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领域问题乱象和风险隐患,制定问题清单,逐一研究、逐一整治、逐一销账。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聚焦问题,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确保“治乱”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守法律法规,明确整治标准,规范整治程序,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对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快查快办,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治理漏点乱象,又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既解决好当前问题,更致力于找准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实现从“治乱”向“治理”、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四)坚持结果导向。畅通民意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情况通过报纸、电视和新媒体高频次通报、曝光,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真实感受检验整治工作成效。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七类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车辆逾期不报废、不检验,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假牌套牌、违法载人、乱停乱放、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客运、货运、危运、校车、旅游包车、出租车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营活动与资质不相符、“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出租车无固定停靠点,随意停放,强超强会,以及部分驾驶人员行为、语言不文明等问题;整治非机动车乱穿乱行、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问题;深入实施“千灯万带”、安全生命防护、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开展“一盔一带”行动,排查临沟临崖、急弯陡坡隐患路段,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

责任领导:杨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建筑工程和房地产市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违规评标、挂靠联营、资质租借、违法分包转包和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等问题;整治未办理法定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未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整治参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层级管理不到位、标准规范执行不严格、安全质量隐患屡纠屡犯等问题;整治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挂证,机械租赁、检测、拆装混乱等问题。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圈地不开发以及未经规划许可、未按批准规划方案开发建设、违规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问题;整治违规预售、一房多卖、虚假广告、非法集资、捆绑车位销售等问题;整治逾期交房、竣工验收备案要素不全、违规代收滞留维修资金和契税等问题;整治房地产“黑中介”“炒房号”、伪造公文证件等行为;整治不动产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整治物业管理投诉突出问题,地下车库(位)只售不租、租售价格虚高等问题。

责任领导:焦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建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三)消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为重点,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区域,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新材料新业态等领域,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整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安全生产秩序,整治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管理水平低下、工艺技术落后,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彻底,未经许可开展经营性运输,非法托运、承运、装卸等问题;整治市场主体和化工项目准入把关不严,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不到位、不细致等问题。

责任领导:焦石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

(四)金融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地方类金融机构抽逃资本、虚假注资、非法集资,融资担保公司自融自保、自营贷款、受托贷款、受托投资,典当行超范围经营、超比例放款、发放信用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非法集资陈案积案清理力度,整治金融机构、地方类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持续开展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攻坚行动,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不良贷款清收行动,严查涉嫌非法集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赵昌军、董涛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金融风险防范专责小组成员单位

(五)医疗卫生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民营医疗机构无执业资质,医务人员证照与行医内容不符,租借执业证照开业和承包科室,超出核准诊疗科目开展诊疗等行为;整治公立医院“两票制”落实不严格,收费项目、标准未公示和执行不严格,医疗服务不规范、态度冷漠、医患矛盾纠纷多等问题;整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医疗美容等非法诊疗活动;整治医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资质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以次充好等行为;整治药店违规经营、套取医保资金、销售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宣传、虚标价格、哄抬药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责任领导:王胜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医保局

(六)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车位规划和利用不佳、公交车站点设置不合理等问题;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公共广场、背街小巷等区域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倒污水、乱贴广告、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整治城区沿街各类线缆散乱垂落及门头招牌设置不规范、无风貌等问题。

责任领导:闫晓峰、杨廷祯

牵头单位:西峰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校园周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艺、歌舞娱乐、出租屋、饭馆、门店、摊点、托管培训等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治校园周边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贴乱画等问题;整治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打击有关涉校涉生的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及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领导:杨廷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统计调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统计调查对象会计制度不健全、统计资料不真实、规模达标不入库等问题;整治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统计造假、阻碍统计执法检查等问题;整治部门统计基础薄弱、统计调查内容覆盖不全、调查项目交叉重复、信息共享困难、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

责任领导:焦石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

(九)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市属国有企业在经营决策、风险管控、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章不循,投资经营、项目建设、资金借贷、签订协议、资产处置、人员聘用等重大事项失规失范问题;整治资产权属不清、矛盾纠纷突出、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胜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属国有企业

(十)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围绕进一步巩固农村危房冲刺清零成果,整治建新不拆危、建新仍住旧、安全等级鉴定(认定)不细不实等问题,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围绕改善乡村面貌,推进乡村振兴,整治生活垃圾乱扔乱倒、柴草杂物乱堆乱放、线缆和广告牌匾乱拉乱挂、房墙棚圈乱搭乱建、公共空间和道路乱挤乱占、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河道砂石乱挖乱采等农村环境“十四乱”问题,整治、拆除乡镇和村组规划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使用性质、超过有效期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持续做好“大棚房”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后续工作,确保农地农用、耕地安全。

责任领导:焦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扶贫办

四、整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庆阳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整治工作。建立“一项专项整治、一个工作班子、一套整治方案”工作机制,由各责任市级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和时限要求,全力抓促落实。配合单位要自觉履行责任,主动认领任务,协同配合、齐抓共治,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集中排查梳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总体安排,坚持市、县(区)、乡(镇)和各类市场主体同步发力、同步推进,紧盯整治重点,对本区域本行业各类乱点乱象和风险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梳理、大起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

(三)开展铁腕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坚持“零容忍”,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限期销号。要坚持铁腕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依法直击乱点乱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经济、科技等手段,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做到一整到底、一治到位、见底清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

(四)确保治理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全面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眼“补短板、堵漏洞、强管理”,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整治不彻底、达不到预期目标决不收兵。建立整治报告机制,牵头单位须于每月15日和月底以简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紧盯专项行动重要节点和阶段目标,及时跟进督查。市委、市政府将根据整治推进情况,不定期听取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工作汇报。要坚决纠正空头整治、文件整治、会议整治等形式主义问题,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甚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公开通报,并追责问责。

(五)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各类新媒体以及政务热线,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在陇东报、庆阳广播电视台开设专题栏目,及时曝光各类乱点乱象和工作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安排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上线接受采访、通报整治进展情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全媒体监督、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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