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2〕1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 琪同志任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局长,免去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逢春同志任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许智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免去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治良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免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智君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兴运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局副调研员;
何天龙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县级干部,免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毕可江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吕学海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职务;
王立强同志任市干湫子安置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景永峰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长平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 琪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 川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振运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德瑞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凤钰同志任市人民医院正县级干部,免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辛世泰同志任市人民医院正县级干部,免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胜根同志任市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立民同志任市中医院正县级干部,免去市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肖志峻同志任市中医院正县级干部,免去市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
杨漪同志市环保局总工程师职务。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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