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全市“十四五”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甘水水保发〔2020〕109号)要求,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水土保持工作按年度单独开展目标责任考核。《甘肃省政府“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确定,我市每年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000平方公里。为确保完成“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任务,进一步推动市域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现将省政府确定的我市“十四五”期间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分解到县区、部门(详见附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新修订的《甘肃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22〕88号)和2020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庆阳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有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任务,确保我市在省政府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附件:庆阳市“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分解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PDF版本下载:庆政办函〔2022〕91号
word版本下载:庆政办函〔2022〕91号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