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7〕71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创建“三个生态”,建设服务人社,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的关键时期。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根据《甘肃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规划》和《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社厅精心指导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城乡一体化就业体制初步形成。积极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能力不断提升,职业技能“大培训”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劳动者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就业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06.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技能培训12.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11.8万人。
2. 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完善,基金调剂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医疗保险从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进行。“十二五”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是7.5万人、14.09万人、14.15万人、8.2万人、6.5万人、8.9万人、147.6万人、0.35万人,各项基金累计结余21.72亿元。
3. 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不断创新。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环境逐步优化、人才配置趋于合理、人才培养使用引进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招考安置高校毕业生13148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029人,非公对接安置高校毕业生5977名;专业技术人员47341人,其中高级职称2174人,中级职称12906人,初级职称32261人;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共计183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8人,省优专家13人,省“333”人才工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省“555”创新人才工程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省领军人才5人,市级“185”人才工程人选60人,市级拔尖人才18人,市级领军人才53人。
4. 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全面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务员录用和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累计登记公务员8834名,参照管理人员4013名,培训各类公务员6.5万人次。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全面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改进军转干部安置办法,圆满完成58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进一步加强。
5.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12453元增长到2015年的23426元,年均增长2195元,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
6.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全面实行,全市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到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了企业工资分配行为。全市最低工资水平从2010 年的670元增至“十二五”期末的1370元,增加700元,年均增长140元。
7.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庭建设取得新成效,争议调解机制不断创新,争议仲裁程序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明显增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0%以上。
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取得新突破。市、县(区)再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培训基地和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等基础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网络覆盖全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力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新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1. 发展机遇
(1)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的奋斗目标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十三五”期间,国家、省、市政府把促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任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大力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人才培养引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随着幸福美好新庆阳建设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未来地位将更加凸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十三五”期间,是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时期。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GDP将保持中高速增长速度,经济社会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3)行政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十三五”时期,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市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备,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力,事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 困难挑战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随着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步伐的加快,劳动者充分就业和劳动力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用工难”与“就业难”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差距较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不同区域、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突出矛盾及新情况新问题,都迫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增强适应性调整能力。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适应以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任务艰巨。当前,行政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实现绿色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需要新的体制机制保障;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部分重要领域的改革虽然取得突破,但配套措施有待完善,新体制机制运转成效还需要实践的检验,这一系列问题都迫切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人员编制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管理水平低下、经费保障缺口较大,随着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根本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我们的根本任务,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和保证。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妥善处理不同群体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的眼光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考虑财政、企业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3.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各类群众社会保障待遇调整,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发展。
4. 坚持服务至上,实现成果共享。进一步夯实基础,充实基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多样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实现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
5. 坚持人才优先,注重高端引领。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以用为本,增强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三)发展目标
1. 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城乡就业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融合,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社保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3. 精准扶贫脱贫更加精细。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和刚性目标,按照全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市上“1+20”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主动承接任务,深谋抓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的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劳务输转工作,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造血”能力。
4. 人才规模更加宏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加速人才资源积累,优化人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5. 人事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深入贯彻《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和《庆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 年)》(庆发〔2011〕16号),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务员管理制度和军官转业安置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和服务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人事管理服务水平有实质性提升。
6.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任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多发挥市场与社会的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持续增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7.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突破口,把维护职工基本权益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十三五”期间劳动合同签订率稳定在95%以上。
8. 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成市、县(区)、乡镇(街办)、村组(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十三五”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域网覆盖率实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9.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法规政策、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强化廉政风险教育、党的宗旨教育、纯洁性教育,打造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推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1. 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完善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使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实现应补尽补,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和创业补助扶持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各项就业创业工作正常开展。
2. 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政策。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加强创业意识教育,引入创业实训课程,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落实好免费培训、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吸引优秀人才“精英创业”,引导本地劳动力“草根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大学生“引领创业”,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城乡就业新的亮点。探索通过财政投入、企业资助和社会化运作等方式设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基金。围绕简政放权、促进大众创业,加大创业扶持资金的扶持力度,扶持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创业,不断优化创业就业服务体系,营造大众创业的浓厚氛围。
3. 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切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位置,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变为就业拉动力不断提升的过程,把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过程转变为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农民工入户城镇等农村劳动力转移配套政策,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健全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复退士兵、失地农民、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4. 构建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机制。建立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主的失业监测,发布制度,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失业风险预防。鼓励支持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
5.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劳务合作,健全劳务服务体系,拓宽劳务输转渠道,加强市内外劳务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驻外劳务机构的作用,实现全市富余劳动力应转尽转。每年实现劳务输转50万人以上,实现劳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以全市青壮年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致富带头人为重点,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政府补贴力度,对全市城乡劳动者实施免费培训。2020年实现所有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全覆盖。
(二)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1.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大社保、大经办、大服务”和“惠民、利民、便民”的要求,大力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积极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有机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探索失业保险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实现途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2. 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着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推动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全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参加社会保险。大力推进中断缴费人员“激活续缴”。
3. 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合理确定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工作,逐步规范和提高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
4.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构建设,健全监管手段,依托“金保工程”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数据齐全、规范统一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
(三)聚焦最大政治任务,精准培训提升脱贫致富造血能力
1. 精准培训对象。组织干部职工对全市贫困村的农业人口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市贫困家庭、贫困人口的劳动力状况、技能水平和需求愿望。
2. 精准培训任务。根据《庆阳市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开展培训。2015年至2017年,主要以贫困人口中有培训愿望的劳动力为重点,开展各类培训12万人以上,实现精准培训全覆盖;2018年至2020年,以贫困人口中新成长劳动力和有技能提升需求的青壮年劳动力为重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书,达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
3. 精准培训方式。围绕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需求,坚持以全市产业发展为重点,按照“意向调查—项目筛选—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四步模式,深入农村、社区一线,充分利用乡村学校、种养殖大户的设施设备,实行免书本费、免住宿费、免实训费和补贴误工费的“三免一补”优惠政策,上门开展三类技能培训。
4. 精准培训平台。按照目标任务同向、力量使用同向、资金集中同向的原则,积极整合县(区)资源,建立县(区)人社、教育、财政、农牧、扶贫、妇联等部门精准扶贫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综合性平台,建成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四)大力加强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大力度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 推动高端优质人才的战略性聚集。贯彻实施庆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文件,为高端优质人才的聚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人才引进工作与庆阳市的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培育和引进我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现代服务业提速计划和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急需的人才。深化与高等院校和大型高新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扶持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搭建科研平台集聚人才。破除人才工作中涉及的身份、所有制、地域等体制机制性障碍,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有利于人才聚集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要求,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锻炼,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分布结构。探索改革职称评审等人才评价机制,适当放宽晋升高、中级职称的学历和条件要求。进一步突出业绩优先、成果优先和能力优先的原则,激励专业技术人才钻研创新,竞争向上。
3.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优化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整合政府、企业、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全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化发展。着力加强职业培训、择业观念和企业荣誉感教育,建立校企合作定单培训模式,加快培养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逐步形成企业用工储备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增强我市对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依托市县区职业培训综合基地、技工学校,加快推进培训基地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和覆盖全市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4.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以能力和作风建设为核心,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党政机关管理人才引进和退出机制,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为重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以培训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助人自助为宗旨,以培养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五)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1.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围绕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完善公开招聘制度,积极探索科学、高效、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公开招聘的公信度。实现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全面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制度,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效能。
2.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录用办法,出台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和职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辞职辞退等体制机制,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加大市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快公务员培训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切实提升公务员能力水平。
3. 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着力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公务员津补贴制度。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落实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职工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4. 进一步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积极拓宽安置渠道,完善军转干部安置措施,不断提高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和质量。着眼军转干部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手段和方法,切实增强军转干部培训实效。加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区化,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六)实施增收富民工程,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1. 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使广大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调控与监管。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
2. 实施创业富民工程,着力增加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降低创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创业成果展示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创业政策和成功典型,营造全社会崇尚创业、支持创业和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完善税费减免政策、金融融资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等,扎实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激活区域资本市场,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大创业就业资金扶持力度,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完善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3. 实施民生普惠工程,着力增加转移性收入。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切实按要求做好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抚恤优待标准与物价挂钩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等各类棚户区改造,逐步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普惠性和公益性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进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程,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健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完善急救体系,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果,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降低居民文化消费成本。
4. 实施财富增值工程,着力增加财产性收入。研究鼓励居民资产投资的相关措施,不断优化财产性投资环境。积极发展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信托、典当、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鼓励优质企业上市,规范和健全资本市场。探索开展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抵押融资,发展更多适合普通投资者的理财产品。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商品房、汽车等二级市场以及房屋租赁和收藏品市场。加强投资理财宣传培训和投资风险教育,加快发展专业理财服务,引导居民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增值转变。
(七)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 依法维护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加强工资支付监控,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号管理、欠薪清偿责任、失信惩处、行政执法与刑法司法衔接等七项制度,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2. 完善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以中小企业以及餐饮、物流、中介、建筑、家政等行业为重点,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
3. 健全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实现“两网化”城乡全覆盖。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扩大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覆盖范围。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依法定期向社会公布。
4. 健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办案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大力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加大仲裁办案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仲裁办案效能和质量,提高仲裁的权威性和准确率,促进案件仲裁终结。
5. 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推动区域性创建活动由工业园区向企业比较集中的街道、社区拓展,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格局。把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为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强优企业等政府表彰奖励事项的重要指标。积极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引导各类企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氛围,不断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八)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步伐,切实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1. 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乡镇(街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就近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事人才管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相关普法宣传等公共服务。
2. 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搬迁金保工程机房,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功能,不断扩大联网范围,形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全程信息化管理。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五险统一经办”,为实现业务“一站式”办理提供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建成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社保卡“一卡通”建设,简化社保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和补换周期,2020年实现持卡人覆盖率达到90%;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全面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向一体化、标准化、智慧化和科学化转变。
3.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以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整合各项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以规范经办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制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体系。
(九)加强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1. 廉政教育。认真贯彻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精神,把定期研究“两个责任”作为一项刚性规定,每年年初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半年组织党风廉政集中考核,每月定期研究讨论,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四个必谈”为导向,加大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的廉政约谈力度。务求约谈实效。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
2. 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国家省市政策法规以及人社专业知识,按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统一部署,围绕强化“四项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定期举办“周四讲堂”,观看廉政电教片,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辅导,轮流安排人社系统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讲座。
3. 作风教育。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和局党组制定印发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个严禁”》、《纪律和作风要求“十个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十个禁止”》、《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十个不准”》、《机关安全管理“十个到位”》等“五个十不准”系列文件,严明纪律、从严管理干部。建设“服务人社”,做到“三不让”(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实施,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形成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创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宣传规划落实过程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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