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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04 【字体:

庆政办发〔2016〕122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庆阳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市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时期,地方志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面临着深刻的变革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科学谋划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地方志工作,根据《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础条件与发展机遇

  (一)基础条件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志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地方志法规制度,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以修志编鉴为主体,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地情资料开发利用、旧志整理和理论研究等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力作为、真抓实干,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的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的成效。

  ――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市县两级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统筹协调,宏观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并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地方志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基本形成。各级都把地方志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市县财政都把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基本经费得到保障,项目经费专项研究解决;探索建立在编在岗专业人才为主体、聘请聘用社会人才为补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地方志工作逐步走上有序发展轨道。

  ――法规政策有效落实。深入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2012年市政府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志工作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发展方向等进行谋划,对队伍建设、服务社会、资源开发、工作保障等作出安排,为全市地方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2014年清理、公布市级地方志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机构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通过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强化了地方志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的行政职能,全市依法治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主体工作稳步推进。修志编鉴主体工作持续推进,多层面全方位开展,编纂质量优化创新提质。《庆阳市志》2015年正式出版;《华池县志》《合水县志》《正宁县志》2011年前出版发行;《镇原县志》2015年完成终审,其它县区志完成复审或资料长编。《庆阳市林业志》等部门志、行业志编纂有计划的逐步实施,专业志和重点村镇志编纂有步骤的稳步推进。综合年鉴编辑,学习借鉴全国优秀年鉴,积极探索,全面创新,一批标准化精品化的作品相继推出,随着宁县和环县综合年鉴2015卷的出版,全市由地方志机构编辑出版的年鉴实现了全覆盖。

  ――史志成果丰富多样。实施先进文化带动战略,在搞好志鉴主体工作的同时,利用地方文献史料,发掘红色文化、香包文化、农耕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展旧志整理和地情资料开发编修。乾隆版《新修庆阳府志》、民国版《庆阳府志续稿》、道光版《镇原县志》等旧志点校出版;《庆阳大辞典》《庆阳文化史典》《西峰历史人文丛书》《历史文人咏庆城》《南梁春秋纪略》等一大批优秀地情文献出版发行。“十二五”期间,累计出版各类志书46部、综合年鉴30多卷,点校整理旧志7部,编修地情资料53套,获省级以上史志成果奖6项。

  ――基础平台初步建立。建立地方志网站、方志馆、资料室等基础平台,展现史志成果,方便社会用志。庆阳史志网2015年底正式开通,成为公众了解庆阳、掌握地情、鉴古知今的重要窗口。正宁、宁县、西峰、合水等县区建成独立的地方志网,其它县区均建有史志网页,全市地方志工作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庆阳地方史志文献收藏中心筹建工作业已启动,同全国各地交换交流志书数百套,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县区方志馆建设逐步实施,正宁县建成档案密集书架式地情文献资料室,收藏资料5000多册,华池县收集全国各地志书和年鉴3000多册,其它县区都建有规模不等的地情资料室或史志文献库。

  ――服务社会逐渐推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自觉围绕党

  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契合点,大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组织整理优秀民俗文化成果,发挥地方志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等方面的重大作用。积极开展史志成果转化和利用,做好地方志资源数字化开发,推进地方志信息网络化,扩大社会影响力和服务面。抓住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等时机,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积极开展地情开放日、专题地情展览等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机关、街道、社区巡展,为当地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地方志工作资政、存史、育人的功效日益彰显。

  目前,全市地方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地方志法规宣传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依法管理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修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现有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修志编鉴工作的需要;基层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信息化建设和方志馆建设任重道远;理论研究工作薄弱,服务社会的功能和手段尚需提升和改进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地方志工作的有效落实,制约着地方志事业发展的进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并通过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二)发展机遇

  “盛世修志,志载盛世”。当前,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依法治志不断深入,多业并举不断巩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地方志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大有可为,前景广阔。

  1.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支持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李克强总理作出“修志问道,以启未来”的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提出“一纳入,八到位”的新要求,省市领导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从制订政策、组织领导、行政推动、物质保障等方面统筹协调,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为地方志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前提。

  2. 国家法律法规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从依法治志的高度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更是把依法治志作为基本原则之一,这为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条件。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志精神的指导下,各级地方志机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依法行政履职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依法治志的工作基础不断夯实,这些都为运用法治化手段推进地方志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3. 《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纲要》是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对未来五年地方志工作从体系建设、依法治志、质量保障、发展领域、基础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科学规划和总体部署,这些立意高远、定位精准、科学性前瞻性强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当前地方志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供了施策良方,为未来五年地方志事业发展搭建了战略平台。

  4.两轮修志经验和成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一、二轮修志工作,既取得了丰硕的史志成果,又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成果,更有体制机制的创立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编修经验,得出了深刻的工作教训,并培养锻炼了一大批修志编鉴专门人才,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撑和物质基础。同时,社会生活日趋活跃,各项事业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极大改善,文化需求和精神追求日益跃升,修编家史族谱,撰写人物传略,逐渐成为自觉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地方志工作在内容和范围上都将会有极大扩展,这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修志问道,以启未来”,全市地方志事业既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条件,又有前所未有的发展优势和机遇,既有宏观的法制环境和政策支撑,又有基本的制度保障和物质基础。我们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常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新需求,找准目标定位,抓住发展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地方志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深入学习宣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为动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为标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三个生态”创建,着力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作为,构建新形势下的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为服务改革发展、打造文化强市、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健康有益、内涵丰富、品质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社会发展提供正能量。

  2.坚持依法治志。依法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依法做好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的搜集、整理、保存工作,有序开展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编纂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3.坚持存真求实。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对历史、对未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秉笔直书,用本真资料和史实说话。坚持国家制定的基本规范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审查和验收制度,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

  4.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修志编史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地方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探索规律,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6.坚持修志为用。最大限度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围绕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地方志成果转化,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地方志宣传工作,不断拓宽读志用志领域,增强服务社会修志用志的功效。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8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二轮修志任务,提前两年实现省上既定目标;综合年鉴在市县两级全覆盖和常态化编辑的基础上,实现标准化、精品化当年正式出版。到2020年,有计划、有重点的完成部分部门志、专业志、村镇志编纂;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开始启动;信息化建设达到市有独立的门户网站,县有史志网站或网页;方志馆建设实现市级有史志文献收藏中心,县上有史志资料室或地情文献库。全市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地方志事业基本走上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发展轨道。

  (二)主要任务

  1.提前完成全市二轮修志任务。按照全市修志工作总体安排,对所剩4个县区志,加快编修进程,2018年全面完成任务,与省上要求相比,全市提前两年实现二轮修志工作目标。《西峰区志》《庆城县志》2016年完成终审,2017年出版发行;《环县志》《宁县志》2017年完成终审,2018年出版发行。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工作经验,认真研究修志工作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工作。

  2.持续推进综合年鉴编辑工作。做好年鉴常态化编辑工作,进一步完善年鉴供稿制度,建立资料报送责任制,推进资料报送制度化,并跟踪指导、培训提高编辑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缩短编辑出版周期,增强年鉴时效性、权威性、实用性,实现一年一鉴,当年正式出版。全力推进综合年鉴精品化,继续探索,全面创新,按照“争一流、出精品、创佳作”的目标定位,优化结构,完备体例,充实内容,精炼文字,美化版式,全力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名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市县部门单位编辑出版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年鉴,努力形成地方综合年鉴与专业年鉴多元协调发展的格局。

  3.着力推动部门志专业志重点村镇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部门志、行业志和重点村镇志编纂工作,加大对编纂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推进力度,横向推进部门志、行业志编修,纵向延伸重点乡镇志和村史编修,并引导有条件的县区和村镇积极响应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整体推动编修工作开展。市县联合组织,启动编纂《庆阳中医药文化志》等专业志和《董志塬志》《马莲河志》等系列专志,全市每年力争启动2-3部部门志和村镇志,并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

  4.大力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贯彻《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强化市县两级地方史志网站软硬件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网站网页,尽早进行更新换代,与国家和省上接轨。在市县两级地方志网站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网站版面和栏目,增加服务窗口和内容,加快更新频率,数字化上传网络,力争把全市地方志系统网站办成内容丰富多样、运行安全规范、具有时代特征、富有地方特色的地情网站。广泛应用“互联网+”、微博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史志成果转化进程,逐步达到数字化、网络化,到2020年,全市重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重要地情文献实现数字化上传网络,打造全方位的市级地情信息数据库。积极推进市级地方史志网站与国家、省级史志网链接,更宽领域更大范围的服务社会,实现信息联通、工作互动、资源共享。

  5.加快启动地方史志馆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把市县两级地方志馆(室)建设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搞好规划论证,做好前期准备,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市上先期建设市级地方史志文献收藏中心,集史志收藏、地情展示、方志研究为一体,通过增印《庆阳市志》,扩大与全国县级以上地方志机构互换交流,增加中心志书藏量,力争每年增加藏书800-1000册,到2020年达到1万册以上,市级文献收藏中心初具规模,并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建设方志馆做好准备。鼓励指导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地方史志馆(室),正宁县、华池县、庆城县和环县继续扩大现有馆室规模,优化藏品结构,丰富充盈馆藏,配套建设内部软硬件设施,到2020年,争取建成50㎡以上的标准化史志资料室或地情文献库。其它县区在现有资料室的基础上,提前抓早筹划,主动做好志鉴交换交流,建有基本的资料室(库),保有收藏保管、成果展示、社会服务等多项功能。

  6.全面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充分利用全市浑厚的人文积淀和丰富的地情资源,加强对地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围绕本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需要,选准切入点和契合点,每年选择若干个专题,开展研究,形成成果。县区每年编辑出版地情资料1-2部,全市达到10部以上;有针对性的点校整理旧志,2020年力争全部完成市县两级旧志点校整理工作。广泛利用各种媒体,设立栏目和专题,发布史志成果,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地情教育、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创新服务手段,拓宽服务渠道,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普及地方史志知识,促进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7.奋力做好地方志资料工作。开展地方志基础资料归集整理工作,完善地方志资料征管体系,建立地方志资料报送制度,加强资料搜集和购置工作,逐步形成各级各单位报送、地方志系统搜集整理和多种渠道购置“三结合”的征集体系。做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成果、重点工程等专题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方志文化建设需要和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广泛收集各类志书、各种地情书籍及家谱、族谱、图片、录音、录像资料、口述历史资料等不同载体不同类型的地方文献资料,做好收藏、保管、开发和研究工作。与方志馆建设衔接配套,建立各类资料专库,归档保存,分类管理,方便利用。

  8.全力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和省上《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以及修志有关问题的规定等规章,落实志书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等规定,坚持“一评三审”“五把关”等制度,健全志书质量保障体系。认真执行志书印刷出版有关规定,强化精品意识,实施精品工程,落实志书和年鉴出版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严把质量末端关口。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上志鉴及优秀学术成果评奖活动,提升志鉴成果质量水平,扩大史志成果影响力。

  9.努力搞好地方志理论研究。开展方志理论与地情专题研究,重点研讨地方史志编纂、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基础理论问题,力争形成一批方志理论成果。鼓励支持地方志工作者开展地方志专题研究和研讨,撰写学术文章,积极向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投稿发表,不断提高地方志编修理论水平。到2020年,成立市级史志学会,开展理论研究,举办方志理论研讨会,整理归集地方志研究论文集,并有计划地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成果评奖活动,活跃理论研讨,推动理论建设。

  10.积极开展地方志学术交流。坚持开门修志,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机构、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针对地方志编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市县修志人员业务培训,努力营造学术交流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编纂人员参加国家及省上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同时推荐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外出交流经验心得,活跃学术交流,促进学术争鸣。

  四、保障措施

  (一)贯彻法规规章,依法行政履职,强化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法规规章,认真履行《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时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地方志工作办法,将《条例》《规定》具体化本土化,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落实率和执行力。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保障地方志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地方志工作的职能。

  (二)健全政策规范,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制度保障。落实《纲要》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修志方案备案制、志稿评议审查制、年鉴组稿制、年鉴审稿制、地情著述审查制等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确保在方案制定、篇目设计、资料搜集、总纂统稿、志稿评议、三审定稿、报送备案等环节有章可循。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目标考核制、督查通报制、执法责任制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改善工作条件,加大预算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相匹配、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配备符合地方志工作需要的现代化设施设备,逐步改善地方志工作部门基本条件。加大对地方志事业的经费投入,把地方志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开发利用、理论研究、基础建设和对外交流等经费,做到有效足额保障。

  (四)开展教育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强化队伍保障。加强人才库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使用和培养专门人才,储备专业人才团队,培育提升现有专业人才队伍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并多途径多办法延揽集聚社会人才,吸纳专业人才,聘用高精尖人才,努力解决地方志工作中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地方志工作机构新任负责人、志鉴主编(总纂)、修志业务骨干的专项培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实现培训教育工作常态化。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关心地方志工作人员成长进步,落实好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生活待遇,保障依法获取稿费、编审费等相关报酬的权利,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五)拓宽宣传渠道,推出史志成果,强化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介,以及市县地方志网站等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挖掘宣传题材,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方志成果精品,努力扩大和提高宣传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管理的重大责任。坚持和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确保全市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每年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附件:1. “十三五”时期县区志编纂规划表

  2. “十三五”时期县区部门志名村名镇志编纂规划表

  附件1

 

“十三五”时期县区志编纂规划表
















县区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评议

终审

出版

评议

终审

出版

评议

终审

出版

出版

终审

评议

出版

终审

评议

镇原

西峰

庆城

环县

宁县

备 注

《华池县志》《合水县志》《正宁县志》已出版发行。















附件2


“十三五”时期县区部门志名村名镇志编纂规划表


















县区

志书类别

志书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启动

终审

出版

启动

终审

出版

启动

终审

出版

启动

终审

出版

启动

终审

出版

西峰

部门志

《西峰区农牧志》

 

 

 

 

 

 

 

 

 

 

 

 



《西峰区水保志》

 

 

 

 

 

 

 

 

 

 

 

 

 

 



《西峰区财政志》

 

 

 

 

 

 

 

 

 

 

 

 

 


村镇志

《李岭村志》

 

 

 

 

 

 

 

 

 

 

 

 

庆城

部门志

《庆城县卫生志》

 

 

 

 

 

 

 

 

 

 

 

 

 



《庆城县人大志》

 

 

 

 

 

 

 

 

 

 

 

 

 


村镇志

《马岭镇志》

 

 

 

 

 

 

 

 

 

 

 

 

 



《玄马村史》

 

 

 

 

 

 

 

 

 

 

 

 

 

正宁

部门志

《正宁县交通志》

 

 

 

 

 

 

 

 

 

 

 



《正宁县卫生志》

 

 

 

 

 

 

 

 

 

 

 

 



《正宁县人民医院志》

 

 

 

 

 

 

 

 

 

 

 

 


村镇志

《友好村志》

 

 

 

 

 

 

 

 

 

 

 

 

 



《宫河村志》

 

 

 

 

 

 

 

 

 

 

 

 

 

华池

部门志

《华池县公安志》

 

 

 

 

 

 

 

 

 

 

 

 



《华池县教育志》

 

 

 

 

 

 

 

 

 

 

 

 



《华池县军事志》

 

 

 

 

 

 

 

 

 

 

 

 


村镇志

《定汉村志》

 

 

 

 

 

 

 

 

 

 

 

 

环县

部门志

《环县卫生志》

 

 

 

 

 

 

 

 

 

 

 

 

 



《兴隆山志》

 

 

 

 

 

 

 

 

 

 

 

 

 

合水

部门志

《合水政协志》

 

 

 


 

 

 


 

 

 

 

 

 



《合水农牧志》

 

 

 

 

 

 

 

 

 

 

 

 



《合水国土志》

 

 

 

 

 

 

 

 

 

 

 

 

宁县

村镇志

《新宁镇志》

 

 

 

 

 

 

 

 

 

 

 

 

 

 

镇原

部门志

《镇原县人大志》

 

 

 

 

 

 

 

 

 

 

 

 



《三岔中学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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