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底,我市纳入中央财政补偿的“天保”外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达到501.05万亩,较“十二五”末净增8.32万亩,“十三五”期间累计获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33297.7万元,较“十二五”增加8270.7万元。
各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政策,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台账”和“公益林建设项目管理台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做到“目标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资金下达到位、责任细化到位”,确保了资源安全、资金安全。
“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4921.49万元,实施公益林补植抚育6.84万亩,新建、维修森林资源管护站34处,设立公益林管护责任碑、宣传牌504面,配备森林防火器材7878台(套、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危害6.9万亩,工程围栏20000米,维修防火道路2条6.43千米,购置无人机2台,管护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公益林质量得到提高。
在脱贫攻坚方面,各单位通过聘用专(兼)职护林员,五年累计安置就业938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2656人(次),共发放劳务费10594.79万元,人均年获得工资性收入11287.86元;五年累计兑付集体和个人公益林经济补偿17781.42万元,受益农户达1579410户(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31655户(次),户均年增收112.58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日益成为落实“五个精准到户、一个精准倾斜”林业扶贫举措的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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