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庆阳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庆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庆阳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年7月18日
委属各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局:
《庆阳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庆阳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4〕22号)和《甘肃省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甘设专责卫健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大幅提升先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水平,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需求。到2027年,全市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市级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规模化更新,县域医疗设备条件持续改善,有力支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有效提升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医疗应急保障能力。
二、重点任务
(一)支持市域医学高地设备扩容更新。加快推进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医学装备更新配置,保障远程医疗需要,改善就医体验,达到国家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标准要求。支持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支持三级医院创建省级高水平医院、中医特色医院、中医旗舰医院等,配置磁共振成像系统(MR)、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检查(DSA)等医学影像设备,医用直线加速器、手术机器人等治疗设备,体外膜肺氧合机(ECMO)、呼吸机、远程监护等生命支持设备。构建数据驱动型信息化建设模式,推进医疗设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优化计算、存储、安全等基础设备配置,提高医疗数据资源的高效汇集、安全使用、合规分析能力。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置,强化中医类医院相关信息化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提升疑难危重症及罕见病诊治能力,让群众在市域内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二)加快城市医院老旧设备淘汰更新。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支持医疗设备精准化、便捷化、智能化、远程化更新换代。鼓励城市二级医院转型发展,更新高性能核磁共振、彩超、胃肠镜等需求大的诊疗设备,升级康复护理、监护、中医诊疗等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故障率和维修成本过高的医疗设备。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更新升级。
(三)推动县级医院设备提质更新。参照《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试行)》等要求,结合县域内卒中、胸痛、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医疗服务需求,支持县级医院科学合理配置除颤仪、呼吸机、血液透析、便携式彩超、转运监护仪、新生儿监护、床旁血气分析仪等设备,支持配备中医电、磁、热等特色诊疗设备,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加强急诊、重症、中医、老年医学、康复、安宁疗护等专科能力建设,支撑县级医院更好发挥县域龙头作用。
(四)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参照《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等要求,填平补齐、对标达标,支持服务人口多、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强的乡镇卫生院配置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系统(CT)、数字射线成像检测(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呼吸机、肺功能仪等基本医疗服务通用、专用设备,提高设施设备适老化水平,加快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水平,提高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能力。参照《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配备乡镇卫生院中医科设备。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设备运行维护能力,坚决杜绝闲置浪费。
(五)强化县乡村医疗服务协同联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医学中心设备配置水平,统筹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等临床服务相关设备配置,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数字化替代,支持模拟设备向数字化设备转型升级,支持配置临床诊疗实用型、小型化、集成化、可移动医疗设备,探索配备装配DR、快速检验等设备的智能化巡回医疗车等。支持共享中药房设备配备,提高智慧化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县域医共体内的应用能力,促进远程医疗向乡村延伸,加快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目标。
(六)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响应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统筹考虑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风险和区域应急资源规划布局,支持卫生防疫、医疗救援等市、县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通信指挥、专业处置、后勤保障等设备支持,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综合救援能力。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等设备配备,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推进“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医院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医疗应急设施设备。提升院前急救和创伤救治设备水平,支持更新市、县院前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加强各级创伤中心、急救中心创伤救治设备配置更新,合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车载CT等,加快提升急救和创伤救治能力。
(七)提升传染病病原体检测能力。以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早发现”能力为重点,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按照相应规范标准,更新配备相关设备,迭代更新实时监测、冷链等设备,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病原体等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患者病原学诊断率。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立足血液供应、安全保障工作实际,支持市中心血站更新配备核酸检测设备、酶免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血液检测及血液采集运输、制备储存等设备,提高血液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九)提升其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妇幼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诊断机构、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诊治机构,参考相关标准加强重点设备配备与更新,着力加强妇产科、儿科、乳腺外科、妇幼保健等专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支持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机构,加强职业病防治、危害监测及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等设备配置。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优先更新升级性能无法达到临床诊疗需求,医疗技术落后,维修成本过高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报废处置的医疗设备,根据国家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及服务能力建设标准等,科学合理有序实施设备更新。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县区和市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统筹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履行投入保障主体责任,确保设备更新资金足额到位。要严格按照资金、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四、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大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政策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市级成立了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设备更新专责工作组,专责组统筹医疗设备、诊疗能力、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协调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医疗设备科学合理配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立足实际,科学研判,摸清设备底数,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积极申报项目,推进设备更新工作开展。
(二)加强衔接协调。市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工信、市场监管、医保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同省级相关部门衔接汇报,及时掌握国家、省级政策措施和工作动态,强化会商沟通,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和专责组议定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形成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力度,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设备更新专项行动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庆阳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专责组
附件
庆阳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专责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伟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王彩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邢浩琨 市工信局副局长
张明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立文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彭 磊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 寒 市医保局副局长
专责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立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责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主要职责
(一)专责组工作职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部署,负责全市医疗领域设备更新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本领域重难点问题,推动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督导调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困难,建立政策、项目储备机制,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二)专责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专责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牵头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落实专责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等。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认真落实工作专班、专责组议定事项,推动全市医疗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有序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专责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抓好全市医疗领域设备更新各项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对我市医疗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
市工信局:引导鼓励制造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提升我市医疗设备制造供给侧水平。
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对我市医疗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医疗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特种设备审核。
市医保局:负责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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