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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6 【字体:

庆政办发〔2019〕53号   2019年5月2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十四五”规划是开启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科学编制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对我市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体制机制,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做好前期准备。

一是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工作。开展“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准确做出实施效果评价,总结成功经验,为科学研判未来形势,编制“十四五”规划奠定基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倒推,从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现实问题入手,依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深化市情认识,突出重大问题研究的战略性和现实性,研究提出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乡村振兴、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抢占“一带一路”建设制高点、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等决策部署,充分吸收“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对未来15年中长期发展加强谋篇布局。重点分析研判我市“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围绕乡村振兴、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城乡结构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十大生态产业发展、科教文化公共服务、改革开放、区域合作、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和资源环境承载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系统谋划,为编制好全市“十四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

三是做好重大项目论证筛选。突出项目在规划中的分量,超前谋划、精心筛选提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能够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按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的类型,分层次开展前期考察、论证、筛选、储备工作,使规划所列项目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组织开展)

(二)做好规划纲要编制。《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专项规划中的“龙头”,是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纲领性依据。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要求,在做好前期研究和衔接国家、省上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布局、重要任务、优势产业发展方向、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项目布局,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等。要根据省上“十四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有序开展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完成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三)做实市级专项规划。市级专项规划既是总体规划形成的基础和依据,也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要细化落实省级发展规划、省级相关专项规划和市级规划纲要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甘政办发〔2019〕49号),加快编制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报市政府审批;未纳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其他专项规划由市直部门按行业要求负责编制并组织发布实施。(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四)精心编制县区规划。各县区要按照“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加快开展前期研究,抓紧启动本县区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突出县域发展特色和差异化发展,强化要素资源优化布局和空间落地,提出本县区发展思路、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县区规划。(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加强“三个重大”谋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前谋划启动一批“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的要求,同步启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三个重大”谋划。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划提出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和生态、民生项目,研究确定一批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对于需要国家、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的重大建设项目,尽早启动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国家“十四五”规划批准实施后,除中期评估时根据评估结果对重大工程项目调整纳入规划外,原则上不增补重大工程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与国省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积极向对口国家部委、省直部门汇报衔接,力争将我市更多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国家规划。要聚焦全市发展的大事、急事、难事,研究提出一批有力度的重大创新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化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要按照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的要求,深入研究提出一批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统一规划体系的要求,突出市级发展规划统领地位,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强化规划的政策协同和实施保障。要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角度出发,对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少编或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为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的空间。要积极探索规划编制的新手段,在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平衡、意见收集引用等方面加强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创新规划表达方法,适度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提高规划的亲和力。(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依照省上规划进度进行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底)。5月下旬印发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6月—10月底针对全市确定的重点专项课题,由牵头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撰写前期重大问题调研报告,同期提出争取纳入国、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和我市诉求建议,做好与全国、全省“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的街接;11月底前,组织召开县区、市直部门及专家座谈会,对重点专题调研报告进行讨论,研究确定编制专项规划并初步确定重大建设项目;12月底起草形成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初稿,召开县区、省直部门及专家座谈会,并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意见建议后报送市委、市政府。

第二阶段: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20年1月至9月)。根据省上“十四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市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起草形成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

第三阶段:纲要草案起草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召开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市级专项规划和县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参照上述工作进度同步开展。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编制“十四五”规划,事关全市发展全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局起步。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编制好“十四五”规划,绘就新征程五年发展蓝图。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协调指导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编制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规范编制程序。按照规范化、民主化程序,严格做好规划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各个环节工作。扩大民主参与,发挥好科研机构、民间智库等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深、研究透。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规划在草案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通过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设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平台等方式,广开言路,通过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争取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汇聚民智、体现民意、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

(四)做好衔接协调。建立健全市级各类规划与国家相关规划、省级各类规划、县区各类规划间的街接协调机制。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程序报省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市级专项规划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级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县区发展规划按程序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衔接。县区规划要与国家和省、市各类规划做好衔接协调,与相邻县区规划做好对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十四五”发展目标指标测算。

(五)保证经费投入。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要求,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规划编制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庆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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