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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16:33:30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11年市政府1号令出台《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省政府出台《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健全质量政策制度,鼓励地方按有关要求规定对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激励。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中,质量激励措施(设立市政府质量奖)是1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庆阳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

二、征求意见及审查情况

《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采取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告和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市财政局、人社局等24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送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我局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审议稿)》共七章44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7条,主要明确了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意义、评审依据、评奖名额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共2条,主要规定了评审组织的基本职责。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程序,共6条,明确了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必须具备条件,申报程序。

第四章评审与确定,共10条,规定了评审所需材料及程序。 

第五章激励措施,共5条,这是本《办法》的核心内容。市政府质量奖每5年评审1届,市政府对获奖组织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获奖个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质量建设投入,不得挪作它用,同时,市政府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奖牌(奖杯)、证书、向社会公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安排、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科技计划资金投入、技术研发项目补助等方面,对获奖企业和组织给予倾斜和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倾斜。

第六章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共计12条,主要是对获奖组织和个人的一些监督管理要求。

第七章附则,共2条,主要明确评委办依据本办法制(修)订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原《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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