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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政府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3-03-03 10:00:37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实施金融“四大工程”,强化金融要素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市场主体金融获得性,畅通经济循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金融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甘政办发〔2022〕131号)文件精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2023〕15号文件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提出“四大工程”15条具体措施。

(一)金融供给扩大工程。包括用好金融政策工具、挖掘银行信贷潜力、完善金融要素环境3条措施。

(二)产业金融发展工程。包括培优育强市场主体、支持三农主体发展、加强产业融资服务、深化科技金融融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5条措施。

(三)服务质效提升工程。包括拓展普惠金融服务、助推银企高效对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3条措施。

(四)融资渠道拓宽工程。包括充分借助资本市场、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发挥各类金融作用4条措施。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金融“四大工程”激发市场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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