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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2-08-23 16:51:08 【字体:

一、起草背景

3月5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通知,拟在全国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地市,支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每个地市项目中央补助不超过5亿元,实施期限为3年。我市按照要求,全力争取项目落地。3月17日通过全省评审,4月7日通过国家评审,成为甘肃省唯一、全国十五个地市之一实施该示范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敢改革、促发展、抓绩效、作示范”的目标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2〕7 号),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修改完善2022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办社〔2022〕40号)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投资金额及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三明视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方向,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全市21家公立医院(市直5家,县区16家)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到2024年底,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90%以上,市域患者外转率控制在5%以内。并结合国家要求及我市实际,对33项具体指标确定了分年度目标。

(三)重点任务。围绕“三个着力”,聚焦“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全力实施“15个项目”。

一是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城市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5个子项目。通过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引领、加强资源联动促进优质服务下沉,3年内,建成包括陇东区域医疗中心在内的1个省级、8个市级医疗中心;医联体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市、县综合医院建成相对独立的县级传染病病区,全市急救网络实现标准化、智能化,达到“上车即入院”的目的。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58%以上。

二是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实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人事编制和薪酬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建设4个子项目。通过深化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进一步做实DRG等改革试点任务,3年内,全面建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监测体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35%以上,按病种付费或按DRG付费的医保基金占比提高至70%以上。

三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临床专科能力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提升、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建设、公立医院党建和文化建设、医护和患者满意度提升6个子项目。通过严格标准、整体部署、分级招标实施,搭建全市健康保障数据治理中心及数据中台,全面提升公立医院智慧化、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医院运营管理,3年内,形成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培养重点专科业务骨干、市县青年骨干1000名。

(四)投资金额及年度实施计划。示范项目三年计划总投资1076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0万元,省级补助10000万元,市级补助1亿元,县(区)级补助5000万元,医院自筹32600万元。按项目类别分,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方面,投资50502万元,占总投资的46.93%;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经验方面不列专项经费,项目中涉及信息化建设的部分纳入区域信息一体化建设项目统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方面,投资57098万元,占总投资的53.07%。

(五)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研究出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并按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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