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宏观调控,依法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促进矿业转型与绿色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全市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甘资矿保发〔2020〕3号)要求,结合庆阳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经济发展实际,我局起草编制了《庆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及《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后正式发布。
三、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我市矿产资源现状与形势。全市已发现石油、天然气、煤、煤层气等18种矿产,其中大、中型矿床26处,其中石油2处,煤炭14处,建筑用砂10处。
二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生态友好、管控有效、保障有力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局面,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到2035年基本健全矿山环境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整治,恢复治理率与土地复垦率显著提高。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形成管理有序、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是规划布局。统筹油气与非油气、煤炭与砂石土等矿产资源开发空间和时序关系,开展分层开发利用技术研究论证,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健全沟通协调合作机制,鼓励企业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绿色开发利用,加快宁正、沙井子等国家规划矿区的资源开发步伐,持续推进黄陇煤炭资源基地建设,积极承担“西电东送、北煤南运”等国内循环主体功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打造以石化、煤电一体化为核心的陇东产业群。
四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加强煤炭、白云岩、地热、矿泉水等重点和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砂石土类矿山控制矿山数量、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节约集约利用的发展格局;优化开发利用结构,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已有矿山,引导其资源整合或有序退出;加强煤炭精深加工、开采工艺、选矿工艺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实现煤炭产品的多样化,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加快煤炭地下气化技术以及煤系粘土岩、油页岩、低浓度瓦斯、耐火粘土等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严格规划准入管理和勘查开发监督管理。
五是矿业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强化科技创新,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促进矿业绿色转型。
六是规划保障措施。《规划》的具体实施与有效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保证,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发展绿色矿业的必要手段,是依法依规管矿用矿、加快推进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方式转变的基本准则,《规划》由庆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全面落实。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