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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12 09:16:04 【字体:

一、政策背景

2022年1月5日,全省质量大会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重要贺信和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精神,2月8日五届庆阳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全省质量会议精神,提出四条贯彻意见,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助力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34号)。

三、主要内容

《庆阳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共十三条,第一条至第七条主要内容包含:出台本《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质量工作考核机构、考核对象、基本原则、时间安排、考核目标;第八条至十二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考核程序,分“自查评分”、“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综合考核”四个方面。二是明确考核等级评定,满分为100分,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考核综合成绩前2名)、B级(除A、C、D级以外均为B级)、C级(考核综合成绩后2名,如有D级,后2名排除D级后为C级)、D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三是明确考核结果审定和运用。同时,在本《办法》印发施行之日起,废止2017年11月22日印发的《庆阳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庆政办发〔2017〕205号)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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