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从战略和全局上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部署,为新时代推进城镇化指明了方向。按照《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工作要求和市政府“十四五”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依据《庆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庆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规划方案和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实际,由市住建局牵头研究起草了《规划》。
《规划》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多次专题研究讨论,反复论证修改,先后向发展改革委、教育、卫生等33个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广泛征求了意见,并充分吸纳了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见,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效性。《规划》已经五届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中心城市-县城-特色镇梯次衔接、功能配套、用地节约的“1+7+N”城镇化发展体系发育成熟。城市老城区实现功能更新升级,新城区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服务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有效缩小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差距,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
到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城镇体系更加完善,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功能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市区、县城和重点镇协调发展,城市治理能力显著提高,居民福祉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9部分。
一是发展基础。总结了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围绕“新阶段、新机遇、新趋势、新挑战”四方面对我市“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建设进行了分析。
二是发展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四项内容,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的目标。
三是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包括构建协调发展城镇格局、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强化县城重要载体作用、因地制宜支持乡镇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五项内容,制定了优化中心城区、做优7个县城、做强30个重点小城镇的具体措施,推动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县城和特色镇梯次衔接的“1+7+N”城镇化发展体系。
四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包括全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功能三方面,制定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现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五是增强城镇产业支撑能力。包括优化城镇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筑现代工业体系、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五方面,制定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现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六是增强城镇综合服务能力。包括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方面,制定了发展完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网络通信、垃圾污水等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幼、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现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是推动城镇创新发展。包括加强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创新城镇建设投入机制四方面,制定了建设宜居城市、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韧性城市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以及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资金保障机制等具体措施,推动实现创新城镇化建设新模式。
八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包括建设城乡统一要素市场、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四方面,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人力资源、金融服务保障和农村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提升等措施,推动形成城乡互补、工农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发展关系。
九是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包括健全协调机制、强化政策统筹、调动社会参与、推动规划落实四方面,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有效发挥《规划》引导作用,确保既定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