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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15:57:42 【字体: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21年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要求,组织编制了《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筑牢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5部分:

(一)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介绍我市区域特征,总结“十三五”时期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同时围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有待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驱动不足、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农村环保设施运维保障不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需加强等问题,对我市“十四五”时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面临的主要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分析。

(二)规划总则。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建设指标等六项内容。按照“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总要求,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结合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代会确定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总体目标,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筑牢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2021年修订版)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2021年修订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涉及我市的36项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20项,参考性指标16项。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一是完善生态制度,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三个方面部署。二是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从深化“三水”统筹、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协同管控、巩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九个方面进行部署。三是优化生态空间、落实环境分区管控。从加强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三个方面进行部署。四是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积极调整能源结构,推动产业循环发展四个方面进行部署。五是践行生态生活,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从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生态宜居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培育生态生活方式四个方面进行部署。六是弘扬南梁精神,培育特色生态文化。从推进生态文化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宣教、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三个方面进行部署。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重点工程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实现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目标,结合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庆阳市规划实施五大类25个重点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9.88亿元。

(五)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做好资金统筹、加大科技创新、注重社会参与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着力保障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相关文件: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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