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政、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统筹解决当前我市兜底社会服务保障供给总量不足、功能布局不优、服务质量不高、发展活力不够等问题,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服务兜底能力建设,推动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2021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60号);2021年10月22日,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残联印发《甘肃省“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甘发改社会〔2021〕690号)。
三、主要内容
《庆阳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建设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提出要聚焦特殊群体和群众关切,围绕重点群体救助、托养、养老、医疗、康复等需求,合理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社会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基本原则提出要统筹考虑,分级负责;要保障基本。补齐短板;要因地制宜,普惠共享;要多元投入,提高质量。
建设任务主要对殡葬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服务设施、退役军人褒扬优抚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4方面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要求到2025年,火葬区的每个县(区)必须建成殡仪馆一处,鼓励火葬区殡仪馆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土葬改革县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必须建成1所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服务设施,逐步推进市级儿童福利设施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市级优抚医院,加快推动市光荣院项目建设,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和市级军人公墓等;补齐市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保障措施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要素保障和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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