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15个省选取了100个县,开展了为期1年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2019年1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基层政务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政府信息必须应公开尽公开,会议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指导意见》要求从“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等8个方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作为今年我省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在充分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起草并印发了《庆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两部分组成。按照到2023年全面完成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总体安排,明确力争通过四年努力,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第二部分是实施步骤,对2020年至2023年各年的工作任务逐年进行了明确;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围绕工作目标,提出了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等6项具体工作任务;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强化监督评价等。
三、《实施方案》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工作目标的确定。按照国办《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此项工作将历时4年,到2023年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实际对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基层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等6项具体工作任务作了细化,并对基层政府的政务公开明确提出了要求。
(二)关于制度规范方面。 我市《实施方案》提出了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工作任务,要求各单位要建立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及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通过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而最终实现公开内容的规范化。
(三)关于督促指导抓落实的问题。省厅《实施意见》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要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下级政府、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根据这一要求,我市《实施方案》明确2020年起,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县(区)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县级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市直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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