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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庆阳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9-11-07 16:35:37 【字体:

2019年11月1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庆政办发[2019]84号文件印发了《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切实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秩序,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按照6月12日朱市长在《关于庆城县“6.2”较大坍塌事故和合水县污水处理厂“6.5”较大事故情况的汇报》上的批示精神,针对我市近年来农村建设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庆城县太白梁农村住房建设较大坍塌事故,我局制定了《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建设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问:《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东部发达省份农宅质量安全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该办法共6章34条,第一章总则,共6条,对实施该办法的目的、依据、适应范围、农村住房建设基本原则及县、乡政府及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农村住房建设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说明。第二章规划建设,共10条,对农村住房建设规划选址、申请程序、设计、施工进行了规定。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与竣工验收,共12条,对县(区)政府、乡镇政府、村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农村建房施工合同、质量安全责任、建筑材料、竣工验收、质量安全及抗震的宣传、农村工匠的培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专项资金、补助和奖励的使用、必须纳入工程质量监管的农村住房建设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第四章老旧农村住房安全管理,共4条,对老旧农村住房类型、落实老旧农村住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査处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老旧住宅整改要求进行了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共1条,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第六组附则,共1条,对本办法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作出规定。

问:《办法》印发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目前,庆阳市农宅建设缺乏有效监管,缺乏规划管控、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从业人员素质不强、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秩序,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市政府决定出台《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建设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补齐了农宅建设方面的政策空白,对农宅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质量安全及农村工匠培训等行为作了明确规定,确保了农宅建设有序进行,安全质量监管到位。

问:《办法》主要规范的行为和对象是什么?

答:《办法》规范了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包括窑洞)的建设活动及相关监督管理,明确了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要求、农宅建设的程序及各级各部门职责,进步细化了监管行为,明确了责任主体。

《办法》主要规范的是农村建房群众、建筑工匠及在农宅建设方面负有监管职责的各级各部门在农宅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的行为。

相关解读: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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