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19年11月1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庆政办发[2019]85号文件印发《庆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安全运行,根据市长朱涛在庆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庆城“6.2”较大坍塌事故和合水县污水处理厂“6.5”较大事故情况的汇报》上的批示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制定了《庆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19年9月30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和2019年10月15日市长办公室会议审查,2019年11月1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庆政办发[2019]85号文件印发。
问:《办法》的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庆阳实际制定。
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该办法共6章36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及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第二章规划建设,共8条,主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规划及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及要求予以明确。第三章运营管理,共13条,主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管理中部门行业管理职责、运营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等方面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第四章检修维护,共8条,主要对污水处理处理设施检修维护方面的职责及必须遵循的规范要求予以明确。第五章法律责任,共3条,主要对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作出规定。第六章附则,共1条,主要对办法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作出规定。
问:《办法》印发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答:目前,庆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存在规划建设不到位,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管理责任不明确,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等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污水处理厂(站)的规划建设行为,提高建设运营安全管理水平,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市政府决定制定出台《庆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从而填补了我市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管理方面的政策空白,对污水处理厂(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检修维护等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而确保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安全规范运行。
问:《办法》主要规范的行为和对象是什么?
《办法》主要明确了建设单位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的规划要求以及法定建设程序,规范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及其运营单位的运营安全程序,明确了检修维护应注意的操作规程,进一步靠实了行业管理责任,明确了责任主体。
《办法》主要规范的是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以及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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