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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县区和部门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字体:

  庆政发〔2017〕35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县区和部门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创新经济合作方式,拓宽经济合作渠道,大力实施引强入庆战略,全力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全市共实施500万元以上省外、境外招商引资项目379个,完成到位资金802.5亿元,占省列计划785亿元的102.2%,同比增长12.4%,位居全省第二。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庆阳市2016年经济合作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庆政办发〔2016〕168号),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全市经济合作工作成绩突出的8个县区和10个部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优化环境,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经济合作工作中,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度地开展招商引资,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县(区)、部门(单位)名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县区和部门单位名单

  一、县区

  一等奖:宁  县  奖励30万元

  二等奖:西峰区  庆城县    各奖励20万元

  完成任务奖:华池县  镇原县  环  县  合水县  正宁县

  各奖励10万元

  二、市直单位

  一等奖: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奖励5万元

  完成任务奖:市能源化工集团  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

  各奖励3万元

  三、投资环境和服务贡献奖

  市政务中心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     市林业局

  市文广局     市商务局   市经合局  各奖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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