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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2 【字体:

  庆政任免字〔2016〕25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罡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 罡同志任庆阳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副主任;

  张小梅同志为庆阳宾馆副总经理(聘任);

  吴丽丽同志为庆阳宾馆副总经理(聘任);

  王淑能同志任庆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

  张海鸿同志任庆阳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唐海云同志任庆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许占青同志任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郭 军同志任庆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高孝华同志任庆阳市国营华池林业总场副场长;

  朱晓庆同志任庆阳市国营湘乐林业总场副场长;

  范选蔚同志任庆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冰晖同志任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 芳同志任庆阳市审计局副局长;

  安稳祥同志任庆阳市粮食局副局长;

  刘晓君同志任庆阳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万钧同志任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佘占发同志任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李 文同志任庆阳第三中学副校长;

  杨贵新同志任庆阳第三中学副校长。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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