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治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2 【字体:小 大】 庆政任免字〔2016〕23号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治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安治锦同志任市公安局调研员; 薛峰同志任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董月新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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