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庆政发〔2016〕89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快递业发展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我市快递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
--产业规模大幅提升。到 2020 年,快递年业务量达到400万件,快递业务收入突破 8000 万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培育形成1家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2家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网络覆盖广、品牌影响力大、竞争实力强的全市快递领军企业。
--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提高快递业公共服务质量,形成市级有快递园区、县(区)有分拨中心、乡(镇)有收派网点、村(组)通快递服务的寄递体系,送达速度更加快捷,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行业形象大幅提升。全面实现快递车辆标识统一、经营场所规范、操作流程科学、服务行为精细,有效降低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
--科技水平大幅提升。依托“互联网+”快递,加强企业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建设,手持终端配置率、在线跟踪查询率、安全设备覆盖率、电子面单使用率、自动化分拣设备配备率均有明显提升。
--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快递企业对电子商务、制造业和农业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撑能力全面提高,有效降低商品流通成本。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快递企业。依托我市地处陕甘宁三省(区)交界处的地理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快递园区建设,吸引、鼓励大型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直营机构和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如航空快递中心、快件处理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呼叫中心等。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快递服务品牌。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推动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各类快递企业抢抓国家扩大向西开放政策机遇,拓展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快递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增强竞争实力,实现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二)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加大城乡投递终端建设,支持有实力的品牌快递企业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联合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配送仓,缓解城市配送压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学校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提供面积适合的快递服务用房,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快件安全。新建写字楼、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将快递服务用房和场地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范围,同步配套建设。重视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布局建设,延展农村快递网络,充分利用现有农村服务中心、农家店、农资店、供销社、客(货)运站、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以及“万村千乡”、“美丽乡村”等平台搭载快递收寄投递业务,打通快递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三)对接综合交通体系。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资源,实施快递“上车、上机”工程,推进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业的无缝衔接。建立健全铁路运输邮(快)件机制,推行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和快件甩挂运输方式,推动快件航空运输。加强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升行业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实现快件在各种运输方式间的快速配载、装卸、分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积极开展快递下乡。把快递服务纳入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体系,鼓励快递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将快递下乡布局设点与电商扶贫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共同支持做好选点和建设工作,实现优势互补、高效利用和协调发展。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快递信息服务和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在乡镇开辟或延伸快递物流运输线路,构建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的服务网络,有效对接农产品市场(基地),拓展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的流通加工、仓储配送等功能,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与邮政企业、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邮政、供销网点开展业务,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带动农村消费。将快递企业纳入大学生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支持范围。(市人社局、市市农牧局、商务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五)推进“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推进电子商务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合理调配运输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与邮政快递物流企业信息对接,实现电商产品与快递运输的协同发展和高效联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制造业外包服务环节依托快递网络,开展综合集成制造和分销配送,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加强快递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在重点旅游景区和较大的游客驻地提供快递服务,不断满足游客对寄递服务的新需求。推动快递企业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发展代收货款等业务。推进智慧城市平台向快递企业开放,实现基础平台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邮政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单位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落实部门责任、寄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属地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和100%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快递业安全监控信息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组建市级寄递渠道安全监管中心,并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加强对出省快件的监管,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建立信息采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快递员工偷盗包裹构成职务侵占犯罪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快递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寄件人安全责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编办、市国家安全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七)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完善邮政业培训基础设施,加强快递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引导支持我市职业院校加强与快递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各县(区)政府要将快递从业人员纳入本县(区)职业培训范围,快递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进城务工、失业人员参加快递业务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快递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将快递业列为重点扶持发展行业,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各县(区)要利用现有支持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和项目纳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快递园区、快递集散中心和贫困乡镇物流配送门店建设。研究将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参照农村电商扶持政策,对农村快件运输给予政策支持。对大型快递企业或区域总部、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落户市内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补贴。对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及末端网点实行一照多址、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研究制定为电动三轮快递车辆购买第三者伤害险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展适应快递业特点的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三)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各县(区)要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用地指标、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降低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和现有厂房发展快递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园区建设用地项目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适度降低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要求。要对入驻或租用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等的快递企业营业、仓储用房给予适当租金补贴。
(四)提供通行便利条件。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临时停靠和事故处理上提供便利。制定快递专用车辆使用和收投服务管理办法,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简化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延长通行证有效期,提高快递车辆使用效率。鼓励快递企业选择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作为城市快件运输和收投服务工具;符合“绿色通道”政策的快递运输车辆可享受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
(五)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优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对不对外营业、不揽件的快递企业分拨中心或仓储中心可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对进驻住宅小区、各种园区、校园的末端派送网点向工商申请注册登记的应免于提交租用营业场地房屋产权原件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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