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科技创新企业(园区)的决定
庆政发〔2016〕7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科技创新企业(园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属驻庆各单位:
“十二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进步与创新环境,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为了切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郁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市政府决定,对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庆阳市长荣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对荣获“省级众创空间”的西峰区电子商务创业园奖励20万元,对荣获“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庆城县园(区)创建办公室、宁县园(区)创建办公室各奖励20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园区)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为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幸福美好新庆阳而努力奋斗。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