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冉旭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庆政任免字〔2016〕1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冉旭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冉旭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石怀义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庆阳市支会办公室主任;
任相奇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廷魁同志任陇东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
夏志芳同志任陇东学院附属中学副校长;
苏德明同志任庆阳第七中学(庆阳师范)副校长;
张馨同志任庆阳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广利同志任庆阳第四中学校长;
苏清武同志任陇东中学副校长;
贺学颢同志任陇东中学副校长;
左海军同志任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文化同志任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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