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的意见
庆政发〔2016〕4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发〔2016〕4号)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甘发〔2015〕11号)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扣“一个总体发展目标”,创建“三个生态”,实施“四大战略”,打造“五区一极”,以“双创”为载体,以建设创新型庆阳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科技创新同金融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提高科技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综合实力强的发展新路径,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和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创新合力。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核心位置,切实发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科研事企业单位的主体作用,各级联动,多方参与,努力形成推动科技创新的工作合力。
——坚持需求导向,培育新的增长点。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着力破除一切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推动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让科技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坚持遵循规律,营造创新环境。遵循科学研究规律,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发明创造、技术突破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遵循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环境。
——坚持人才为先,激发创新活力。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要更加注重培养引进、选好用好各类人才,促进合理流动,优化人才配置,创新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强化激励机制,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鼓励;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坚持重点突破,统筹协调推进。要突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夯实创新基础;突出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产业技术升级,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相互融通发展,统筹规划,深化改革,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围绕深入推进“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攻坚战,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准确把握前沿科技的技术路线和方向,抢占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加快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进程。到2020年,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日益浓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工作机制,全市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7%以上,科技进步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庆阳市建成并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行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格局。
具体目标: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市本级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5%以上,县(区)每年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2%以上;创新人才规模与质量大幅提升,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 35 人以上。
——支撑引领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融合,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15%,规模以上企业研究与发展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 1%,企业研究与发展投入占全社会研究与发展投入的比例 75%,规模以上企业中拥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达到30%,有稳定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60%。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户以上;创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以上;培育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以上、国家级众创空间2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0个以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30个。
——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全市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10亿元,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耦合度达到40%。建成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8个,培育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个,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区)5个以上,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以局部示范提升社会发展能力的整体创新,使科技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优化。依靠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一批特色科技平台、创新高地、转化基地、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团队,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培养国家级创业导师10名、省级创业导师50名、市级创业导师100名,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20名以上、培养产业领军人才5-10名,引进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200名,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团队5-10个、产业技术体系10个左右,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超过7%。
二、重点任务
(一)发布实施全市“十三五”科技专项规划。在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十二五”科技工作,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重大科技成果的同时,按照全市“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高起点、高层次、高标准编制并发布全市“十三五”科技专项规划。围绕重大战略需求,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及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找准“十三五”期间全市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围绕石油煤炭、风电新能源开发利用、现代农业发展、中医药与健康保健、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筛选凝练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全面论证,启动实施,彻底解决科技项目重复交叉、分散封闭等“碎片化”问题。系统梳理现有科技创新政策,明确调整和完善重点,推动出台一批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同时在重点区域产业推进方面,配套编制一批专项规划,形成以市级规划为总纲、县级规划为框架、各子规划为支撑,点、线、面相结合的全域性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体系,加强对全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企业技术创新。
1。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坚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发展理念,建立全市“优良种子企业”和“种苗企业”储备库,选择一批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进行助力加速。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重大科技专项支持,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引导加大技术攻关力度,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帮助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每县区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户以上,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户以上。
2。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按照“科技人才—知识产权—政产学研用—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龙头企业”的企业科技创新路线图,培养一支充满活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上市后备企业”的科技企业梯队,挖掘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同时,要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组建一批“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产、供、销”一体的产业战略联盟,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努力打造(庆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企业研发机构培育。鼓励引导全市各类企业成立研发机构,实施传统工艺技术改造工程,突破共性技术难题及配套技术升级,推动传统工艺、传统产品向高、新、特转型,擦亮叫响特色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打造科技型企业升级版。重点扶持有发展前景的特色优势产业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到2020年末,市级重点培育苹果、石油煤炭化工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各县(区)培育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试验室1个以上。
(三)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1。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开发。围绕“苹果、草畜、瓜菜、苗林”富民产业和粮食、小杂粮、白瓜籽、黄花菜、山杏、中药材等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升级技术需求,支持市内高等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争取和实施一批国家、省级、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开展高产优质农作物、林果、瓜菜、特色小杂粮等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和冬小麦、玉米、马铃薯、油料、小杂粮、肉(绒)羊、肉(奶)牛、优质瘦肉型猪等品种创新、保种、扩繁技术攻关。通过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破解一批制约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难题,为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0年末,全市引进、培育农业动植物新品种70~80个,培育省级知名品牌30个以上,推广新技术50项以上。
2。 加强农业集成技术示范。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技术支持,鼓励各县(区)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基地与科研、推广、教育机构的联合协作,试验在基地内实施,成果在基地内展示,培训在基地内进行,实现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教育与推广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全产业链的技术难题。到2020年末,全市培育20000个高标准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县(区)创建1个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全市以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核心,创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示范园。
3。 加强新型城镇化科技创新。开展农村医疗卫生与营养健康、人居环境、饮水安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林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低成本集中式农业住宅技术开发与示范,加大农村集中式沼气、分布式太阳能等新型能源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城镇环境整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绿色环保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物控制等领域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成果的示范应用,推动绿色、智能、可持续城镇化建设。
(四)加强民生科技创新。围绕科技扶贫、医疗保健、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大需求,加快一批关键性技术突破和应用示范,以发展医疗健康普惠技术为重点,开展重大多发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临床综合诊断和治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以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为重点,大力发展和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防灾减灾型、低碳发展型、生态适应型、公共安全型产业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发展公共安全高效技术为重点,加强公共安全科技领域的技术攻关;以科技扶贫为重点,继续实施“一县一项目一产业”科技惠民示范工程,建立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广普及一批实用技术成果,培育发展一批农村科技新兴产业。到 2017 年,每个贫困村至少有 1 名科技特派员和 2 户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县培育 2 个科技扶贫示范村。
(五)强化科技创新服务。
1。 建立科技大市场。通过建设科技服务大厅、科技网络平台、兰州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庆阳)中心和西安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庆阳)中心、科技金融平台、技术交易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创客创业平台、大仪共享平台、技术转移平台、项目申报平台、成果展示平台等“一厅一网两中心八平台”,发挥“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功能,依托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关中-天水经济区,打造具有庆阳特色的科技资源集聚中心和科技服务创新平台,逐步在各县区设立科技服务大厅,逐步健全完善全市网上技术市场体系,规范网上技术交易,促进网上网下协同发展。逐步搭建产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平台,落实财税、投资、金融、贸易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氛围。
2。 建立“双创”服务平台。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要求,采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专业孵化”的模式,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充分调动全市创业人员的积极性。培育一批能集中面向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的创客、创新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交流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等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众创空间。培养一批以成功企业家、高校专家、从事过企业孵化工作的专业人员为代表的创业导师团队。每年选择一批创新意识强,市场前景好的原始创业苗圃,与召开天使投资人座谈会,洽谈交流,选择项目,加大投资。到2020年,各县(区)拥有省级创业导师6人以上,拥有省众创空间1个以上。
3。 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有效整合科技与金融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推动作用,银行、保险、创投、担保等金融主体与企业参与,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资融资机制。采取“政府+银行+企业”的形式,建立科技融资平台。通过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商标、土地产权质押为企业进行融资,帮助企业发展壮大。财政、金融、工信、科技等部门要通过一定等形式帮助企业贴息,降低企业负担。加强与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交流合作,抢抓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40%科技企业孵化器基金投向市州的大好机遇,积极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与甘肃省科技投资公司合作,通过注入风险补偿金,撬动更多的省科技投资公司资金投入我市,增强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
4。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大力组建“苗圃—孵化—加速器”一体化的科技孵化器,针对不同阶段的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对未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开展选苗、育苗和移苗入孵工作;对于孵化器内企业要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专业孵化服务;对于具有成长性的企业要“扶上马、送一程”,鼓励其进入加速器快速成长,真正实现从团队孵化到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一体化服务,发挥孵化器在科技与经济结合中的关键作用,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工程,着力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科研及科技型服务机构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围绕两个千亿元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挖掘申报专利,以产业整体创新发展带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产学研合作,激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创新动力,促进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努力实现“十三五” 期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授权发明专利量年均增长20%以上的发展目标。加强知识产权转化应用能力,深入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十三五”末,全市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加强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破解专利权质押融资难题。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联动执法队伍,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执法,优化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七)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 推进科技人才聚集发展机制。依托国家重大人才计划,围绕重大科技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聘请高层次人才担任庆阳市科技顾问,建立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基地、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围绕优势专业领域面向我市建设众创空间,积极申报设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力求引进一个高端人才,带来一个创新团队,突破一项重大技术,催生一个高新产业,培育一个经济增长点。
2。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培养。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改进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加快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庆阳市首席科技专家制度,分行业、分产业、分专业评选首席科技专家,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培养梯队式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科技功臣”和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评选奖励活动。完善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分类推进科技人才评价考核机制,努力在全市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科技创新协同育人模式,为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 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科技特派员“升级版”。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 加大“三区”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引导全市各级科研推广单位和科研院校科技人员,深入农村、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和创业指导。鼓励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与中小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合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搭建一批研发平台,实现互惠互利,基本形成以科技特派员为先导,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企业为载体的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基层的长效机制,增强农业科技特人员助农、惠农能力,推动农业科技创业创新。
(八)加强科技创新合作。
1。 建立厅市会商制度。在深度挖掘用好国家和省上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有关科技创新政策的同时,积极向省科技厅衔接汇报,建立省科技厅与庆阳市政府的“厅市会商制度”, 签订《科技工作厅市会商制度议定书》,充分借助省级科技政策、资金、智力资源,在我市两个千亿元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等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示范推广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引进一批省级高科技人才,研发一批优秀成果,建设一批高端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推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跃升,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同时,要借鉴厅市会商合作模式,逐步建立市科技局与各县(区)政府合作的局县(区)科技会商机制,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县区科技工作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2。 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着力提升全市科技研发水平,吸引尖端人才入驻庆阳,聘请高层次人才担任庆阳市科技顾问,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培育园区、科研院校协同创新联盟,推广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彼此建立稳定可靠的长期合作关系,破解关键技术难题,加强指导企业研发新产品,引进新工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要积极实施科技创业者行动,盘活科技要素,汇聚创业力量,增强创业动力,塑造创业品牌,以创新促创业,以创业带发展,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推动创业主体从“小众”向“大众”转变,推动创新创业从供给思维向需求导向转型。
3。 加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合作。立足产业结构调整、传统产业升级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重点围绕两个千亿元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行业领域,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现状,广泛征集筛选一批关键性技术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包装和推介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争取合作启动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项目,支撑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确立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突出强调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推动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已把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摆在全省发展的核心位置,决定建设创新型甘肃,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提升到空前的新高度。全市上下要从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充分认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落实。把《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列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和县(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对全市各级各类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培训计划之中,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立科技创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
(二)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科技部,省委、省政府和科技厅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精神,推动科技管理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两轮驱动”。重点抓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科技公示制度、“三评”改革、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的落实。深化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细化全市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流程,构建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建立科技人才专家库,完善科研信用体系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化科研单位、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估改革,规范“三评”工作的时间、周期和方式等,形成合理的评价机制,制定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优化科技创新政策环境。
(三)加强科技管理职能。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职能,明确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在市科技局成立创新型庆阳建设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创新绩效考核办法,把领导重视程度、财政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利产出水平、科技部门能力建设和职能发挥等反映科技进步的主要目标,纳入到对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范围,逐项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加大科技创新指标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年度业绩考核中的权重,确保创新型庆阳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四)加大科技创新经费财政投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甘肃省科技进步条例》及科技部关于科技进步市、县(区)考核指标要求,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5%以上,县(区)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占当年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2%以上。市、县(区)财政科技资金重点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项目倾斜。设立庆阳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通过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引导等方式,带动科技型企业研发经费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创新,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科技金融有效结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科技投融资机制。
(五)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政府与企业对话机制,让各级各类企业参与到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制定中来。支持大中型科技企业建立健全高水平的研发机构,牵头组织实施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项目。激发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创新活力,开展小型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试点,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立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支持联盟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承担重大项目,制定技术标准,构建产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六)健全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措施,完善《庆阳市科技奖励办法》,增设庆阳市科技创新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优秀人才、重大科研技术的奖励力度,激活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示范园区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评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科技特派员市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0元,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重奖。
(七)强化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树立“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在全市上下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庆阳建设的工作合力。市上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商局务、市卫计委、市文广局、市住建局、市食药局、市督查考核局、市金融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果业局、市农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创新型庆阳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共同推动创新型庆阳建设。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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