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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5 【字体:

庆政发〔2016〕28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六打六冶”、安全隐患百日攻坚大整治行动,严明责任措施,狠抓监管整治,有效防范和控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基本稳定。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根据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市教育局等20个市直部门、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等20个重点企业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市直部门一等奖各奖励2万元,二等奖各奖励1万元,奖金由市财政列支;煤炭企业各奖励20万元,其他企业单位各奖励10万元,奖金由企业(单位)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部门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附件

  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直部门(20个)

  一等奖(10个):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农机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委;

  二等奖(10个):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市水保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二、重点企业单位(20个)

  1. 石油危化企业(11个):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长庆油田第十采油厂、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长庆油田水电厂、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华北油田采油一厂、长庆油田第二输油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甘陕管理处、中石化庆阳销售分公司、中油庆阳销售分公司;

  2. 煤炭企业(2个):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甘肃万胜矿业公司;

  3. 电力民航企业(2个):庆阳供电公司、庆阳机场公司;

  4. 邮政通信企业(2个):中国电信庆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庆阳分公司;

  5.其他企业(3个):庆阳公交集团公司、庆阳水务发展集团公司、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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