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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7 【字体:

庆政发〔2016〕23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5〕99号)精神,按照“简政放权、对应承接、便民高效的原则,经2016年3月29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2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向县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本批调整后,市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6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8项,备案事项83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并不得变相审批。同时,要细化完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

  附件: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26项)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市政府第十五批取消和下放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26项)

  (一)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2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3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4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5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6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7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8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9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0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1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2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4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市、县(区)地税局

  15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的审核市、县(区)地税局

  16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初审市、县(区)地税局

  17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市、县(区)地税局

  18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市、县(区)地税局

  19企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市、县(区)地税局

  20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市、县(区)气象局

  (二)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1项)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关

  1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市医保局

  (三)市本级向县(区)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

  序号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1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市工商局西峰区工商局

  2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市工商局西峰区工商局

  3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支机构)市工商局西峰区工商局

  4合伙企业清算人备案市工商局西峰区工商局

  5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市国税局县(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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