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政发〔2016〕12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3月29日市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5〕103号)和市政府《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庆政发〔2016〕11号),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计划)编制大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五条主要河流中马莲河水质由劣Ⅴ类提升为Ⅴ类,超标因子由9项减少至2项,3个省控断面中宁县桥头断面为Ⅳ类,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占总断面的33.3%,较2010年增加1个达标断面;蒲河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3个省控断面全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较2010年增加2个达标断面,与“十一五”末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其余茹河、洪河、葫芦河及四郎河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目标要求。1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良好,均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五年达到100%。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至2015年底,马莲河、蒲河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0.52和0.5,较2010年分别下降39.1 %和3.8%;马莲河省控及市控断面超标因子主要为化学需氧量和六价铬,全市境内5条主要河流流域14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4.3% ,劣五类断面比例为14.3%;经住建部门调查,市区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概述。“十二五”期间,以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截止2015年底,我市纳入国家《规划》的15个治理项目中已完成5个,在建3个,前期5个,未启动2个,完成投资2.0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0.52亿元,省、市、县投资1.54亿元。定期对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河流开展水质监测,按时编制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及时掌握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动态。不断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坚持每季度对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企业上马,有效防止新污染源产生。组织开展了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达标工作调研,分析了马莲河水质超标断面问题成因,摸清了水质不达标河段污染源排放及分布情况。针对马莲河入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赴宁夏吴忠、固原两市开展了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商,建立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2015年,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主要完成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结合庆阳市实际,设定了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部署开展了全市流域控制单元划分、污染源调查、监测断面设置及现场调查、取样监测等工作。完成了符合条件的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西峰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庆市发改〔2015〕921号),在市区先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三)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水环境质量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与水环境容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但治污水平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能源利用率低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改变,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更加突出。随着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全市能源化工产业高速发展的形势仍将持续,马莲河、蒲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二是城镇环保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治理水平低。据环境统计分析,目前生活污水排放已占到全市总排污量的80%以上,但受制于投入不足和财力约束, 流域内主要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污水收集率低、污水处理率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率低、城镇污水回用率低和污水处理标准低等特点,主要污染物减排空间十分有限。三是面源污染严重,农村环境污染日趋加剧。近年来,随着全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流域内河流两岸村镇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化肥农药污染逐年增加。但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沿河村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突出,导致面源污染严重。四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尖锐,水污染形势严峻。我市水资源贫乏,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省人均水量的25.7%、全国人均水量的13%。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加剧了马莲河等重点流域资源性缺水的形势,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至2015年底,马莲河环县山城乡柴家台村入境断面、合水县铁李川断面水质为劣V类,环县、庆城段为V类水质,流域污染依然严重。马莲河环县段、庆城段水质超标因子主要是六价铬和化学需氧量,其中六价铬超标主要是流域地质环境因素造成的,治理难度大,且入境断面为劣五类水质,对马莲河水质达标治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二、2016年度工作思路及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工作思路
2016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思路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对马莲河环县段、庆城段、合水段等不达标水体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实施一批水污染治理项目,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与整治,促进解决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强化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
至2016年底,全市境内5条主要河流(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4.3%以上,劣Ⅴ类水质考核断面比例控制在7.1%以内;市区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8.9%);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有效推进;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
序 号 | 所在 流域 | 所在 水体 | 断面名称 | 2015年水质 现状 | 2016年 水质 目标 | 是否需要制定《水体达标方案》 | 备注 (所在县区) |
1 | 马莲河 | 马莲河 | 柴家台 | 劣Ⅴ | 劣Ⅴ | 是 | 环县 |
2 | 马莲河 | 马莲河 | 店子坪大桥 | Ⅳ | 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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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莲河 | 马莲河 | 铁李川大桥 | 劣Ⅴ | Ⅴ | 是 | 合水 |
4 | 马莲河 | 马莲河 | 宁县桥头 | Ⅳ | Ⅳ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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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莲河 | 马莲河 | 政平桥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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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莲河 | 柔远河 | 新堡村 | Ⅳ | Ⅳ | 是 | 华池 |
7 | 蒲 河 | 安家川河 | 米家川村 | Ⅲ | Ⅲ | 是 | 镇原 |
8 | 蒲 河 | 蒲河 | 姚新庄 | Ⅱ | Ⅱ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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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蒲 河 | 蒲河 | 巴家咀水库 | Ⅱ | Ⅱ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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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蒲 河 | 蒲河 | 马头坡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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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蒲 河 | 茹河 | 彭阳村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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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泾 河 | 洪河 | 下郑村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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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葫芦河 | 葫芦河 | 东华池村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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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四郎河 | 四郎河 | 罗川村 | Ⅲ | 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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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柴家台、铁李川大桥、新堡村、米家川村等4个断面现状水质均超出功能区划要求,所在县需分别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并于2020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序号 | 所在县区 | 所在水体 | 水源地 名称 | 2015年水质现状 | 2016年水质 目标 | 备注 |
1 | 西峰区 镇原县 | 蒲 河 | 巴家咀水库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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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水县 | 固城川 | 新村水库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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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水县 | 固城北川 | 香水水库 | Ⅲ | Ⅲ | 备用 |
4 | 合水县 | 固城川 | 徐阳沟水库 | Ⅲ | Ⅲ | 备用 |
5 | 镇原县 | 茹 河 | 尤坪水源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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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环 县 | 庙儿沟 | 庙儿沟水源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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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庆城县 | 马岭东沟 | 马岭东沟水源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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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庆城县 | 纸坊沟 | 纸坊沟水源 | Ⅲ | Ⅲ | 备用 |
9 | 正宁县 | 四郎河 | 庵里水库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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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宁 县 | 马莲河 | 城区水源 (城乡供水站一水厂1号井、马坪水厂2号井、水门沟3号井) | Ⅴ | 保持现状 | 地质环境因素 |
11 | 华池县 | 柔远河 | 柔远东沟水源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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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华池县 | 柔远河 | 鸭儿洼水源 | Ⅲ | 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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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
序号 | 所在县区 | 所在 水体 | 地下水监测点位名称 | 2015年水质现状 | 2016年水质目标 | 备注 |
1 | 西峰区 | 蒲河 | 寨子乡联合二队 | Ⅱ类 | 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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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峰区 | 蒲河 | 董志庄子洼高家山 | Ⅱ类 | 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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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峰区 | 蒲河 | 后官寨乡后官寨村 | Ⅱ类 | 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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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峰区 | 蒲河 | 后官寨乡柳树坳 | Ⅳ类 | 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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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峰区 | 蒲河 | 董志南门 | Ⅳ类 | 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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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峰区 | 蒲河 | 董志冯堡脱岭 | Ⅳ类 | Ⅳ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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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镇原县 | 茹河 | 镇原县屯子镇双河村高坡自然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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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镇原县 | 蒲河 | 镇原县临泾乡毛头行政村新庄自然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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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宁 县 | 马莲河 | 宁县焦村乡高尉大队第六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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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宁 县 | 马莲河 | 宁县新宁镇赵北组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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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 县 | 马莲河 | 环县环城镇张滩大队张滩小队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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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 县 | 马莲河 | 环县十八里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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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庆城县 | 马莲河 |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二十里铺韩台子村张边自然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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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庆城县 | 马莲河 | 庆城县庆城镇封家洞村麻家暖泉队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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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华池县 | 柔远河 | 华池县柔远镇土坪村宋河组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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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华池县 | 柔远河 | 华池县柔远镇成关村小西沟组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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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合水县 | 固城河 | 合水县固城乡高台村尖底自然村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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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合水县 | 固城河 | 合水县固城乡王昌村姜家崖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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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正宁县 | 四郎河 | 正宁县永正乡东楼头大队一队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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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正宁县 | 四郎河 | 正宁县山河镇解川村十组 | (新建) | 保持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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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1. 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涉水生产企业及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列出“十小”企业清单,制定“十小”企业年度取缔计划,同时对其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纳入年度计划并进行改造。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炼油、淀粉、医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上述行业企业死灰复燃(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配合)。
2.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督促各类新建、升级的工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等配合)。推动现有工业集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2016年底前,全面排查全市工业聚集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并督促落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配合)。
3. 开展采掘和石油行业环境整治。2016年起,全面开展矿山开采和能源开发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限制审批水源准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矿山开采、石油开发项目,逐步取缔境内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探矿、采矿及石油开发项目。加大油区监管和隐患治理力度,市、县(区)环保局要继续督促油田单位深入开展在用老旧输油管线、油井、注水井套管防漏检查、监测和更新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管线及设施。重点抓好省环保厅督办的17个采出水系统改造工程,督促长庆油田采油单位制定实施采出水处理达标回注工程方案,加快原油采出水达标回注工程建设,2016年底前实现原油采出水100%达标(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等配合)。开展无主尾矿库、石油开采等主要环境风险源排查,有效防范采掘、石油行业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开展整治油田开发遗留的废渣、废油泥等环境风险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安全处置石油开采危险废物,严禁随意倾倒和就地掩埋(市环保局、市安监局负责)。
(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 淘汰落后产能。依据国家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确定落后产能淘汰企业清单,制定并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按时上报省工信委、省环保厅备案,并抓好落实。对未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涉水行业新建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配合)。
2. 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6年底前,制定石油、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和清洁化改造清单,明确年度任务,将上述行业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并进行审核(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等配合)。
(三)城镇污染治理
1. 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不断提高市区、县城和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16年底,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36%、80%。巴家咀水库上游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现状达到Ⅱ类和劣于Ⅳ类的断面上游环县、庆城县、合水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逐步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配合)。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现有雨、污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配套管网。2016年底前,市区及县城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应分别达到80%和65%。(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配合)
2. 污泥处理处置。将污泥集中处理处置工程纳入地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督促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3. 城镇节水和再生水利用。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对使用年限较长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6年底,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开展既有道路、人行便道透水性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水务局等配合)。促进再生水利用,加快各县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步伐,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到2016年底,西峰城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委等配合)。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结合全市畜牧业发展实际,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可养区。2016年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制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计划;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督促纳入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划的相关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2.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2016年底前,制定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市农牧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以秸秆还田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和精准施肥技术。充分利用科学先进的药械设备,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等配合)。
3.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地表水过度开发的地区和地下水超采区,适当减少小麦、玉米等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经济作物,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开展退地减水试点工作,逐步压减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范围内的耕地、河道内开垦的耕地以及土地二轮承包后新开荒的耕地,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对现有灌溉耕地实施综合治理,减退耕地和用水量(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配合)。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并在具备灌溉条件的村镇全面推广使用(市水务局、市农牧局负责)。到2016年底前,全市发展有效灌溉面积5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4万亩(市水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配合)。
4.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有效解决农村污水问题(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配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小型河流河道清淤疏浚、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和改水改厕等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市委农村部牵头,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配合)。实行“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完成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重点解决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创建(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五)水资源节约保护
1. 控制用水总量。建立全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结合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的用水记录,从严核定年度用水计划,超过年度批准取水量的,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到2016年,依托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省级信息平台,建立全市年取水大于15万立方米的工业重点用水户和灌溉面积在万亩以上的灌区监控信息名录(市水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农牧局等配合)。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等特殊行业应从严制定用水定额。鼓励企业内部按照先进用水定额进行考核管理。到2016年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6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2.66亿立方米,地下水0.5亿立方米)(市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工信委等配合)。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的现状稳定性、危害及危险性评估。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辖区内已建机井排查登记,建立信息名录数据库。2016年6月底前,公布全市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制定地下水超采区压采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市水务局牵头,市国土局配合)。
2. 提高用水效率。合理配置水资源,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用水效率评估体系要求,加强水资源统一配置和分质利用,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将再生水、雨水、微咸水和矿井排水等非常规水源与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统筹考虑,统一配置。到2016年底,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控制在51.9立方米/万元、66立方米/万元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
1. 排污管理和风险防控。
(1)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体系,逐步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和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市环保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市环保局负责)。
(2)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各县(区)要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未领证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行为(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环境风险控制。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等配合)。
(4)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依据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建立企业“黄牌”、“红牌”警示处罚制度。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市环保局负责)。
(5)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进各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县级环境应急机构建设,补齐缺编环境执法人员,推进监控设施的第三方委托运营,确保监控设施正常运行,2016年要持续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编办配合)。
2.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序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逐步实施隔离防护、警示宣传、界标界桩、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配合)。科学遴选水量、水质达标的水源地,规划建设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第二水源地或备用水源地,并逐步实现联网串供(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配合)。
(2)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制水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用户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定期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制水供水过程安全状况,对涉及供水安全的环节要加强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监督,按月向社会公开水源水质状况,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2016年起,每季度在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庆阳市区及各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按职能共同负责)。
(3)防治地下水污染。在“双源”地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及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储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农业污染源等重点污染源地区)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试点调查评估,逐步扩大试点调查范围,掌握全市地下水污染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配合)。组织对全市已建成加油站进行防渗改造,其地下油罐全部改造为双层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必须建设防渗池;新建、在建、改造、迁建的加油站地下油罐必须为双层罐,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2016年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已建成加油站的改造治理(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石化办配合)。
(七)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1.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编制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推进实施。研究制定马莲河水质不达标断面治理方案,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要逐级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不达标断面控制单元中的乡镇要对照污染源清单逐一排查辖区内污水排放口,并采取措施予以取缔治理。启动实施马莲河水质不达标断面水体综合治理项目,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对治理后水质仍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并追究所在县区、乡镇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2. 加强良好水体环境保护。科学划定生态红线,积极争取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流水库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加强滨河(湖库)带生态建设,在保证河道防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以蒲河、葫芦河、四郎河、固城川、柔远东沟等河流水库型水源地为重点,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实施河岸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等配合)。开展全市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做好全市生产、使用环境激素类化学品调查数据库建立前期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农牧局等配合)。
3.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各县(区)应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单位及达标期限(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八)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 环境信息公开。2016年起,每年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全市及各县(区)上年度水环境质量状况;每季度在市、县(区)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庆阳市区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每年4月底前在市环保局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国家及省、市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成果,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试点,并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布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公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办理情况。各县(区)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并公布黑臭水体相关信息(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负责落实)。
2.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市政府于2016年4月底前成立全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于2016年5月底前成立县(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分工职责,指导县(区)对应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市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编制工作月度简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县(区)领导小组应分别向市级领导小组和县(区)政府报送工作月度简报(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1. 华池县城区柔远河水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实施管网延伸、排污口整治、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等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0万元,地方政府自筹500万元,2016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2. 镇原县城区“一河四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县城规划区北边界线为起点,沿庙沟、蚂蚱沟、水荫沟、莲池沟四条排洪冲沟及其延伸明渠,在两岸各建设一条内经500mm的地埋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共建8条,总长9000米,沿线就近接入已建成的城市污水管网,给沿岸住户预留接口,实行接入审批,禁止雨水进入污水管网。项目估算投资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建设债券投资及县财政自筹,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全面建成。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管网建设项目
1. 西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再生利用能力2万立方米,配套建设生产生活等辅助设施,总投资1.18亿元,2016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12月建成投运。
2. 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占地49亩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为2.2万立方米/日,2016年先期建设污水处理工程规模0.2万立方米/日。总投资为1.8亿元,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运。
3. 庆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 2万立方米,配套管网11.45公里,总投资2.3亿元,2016年底完成土建工程,2018年12月全面建成投运。
4. 庆城综合服务处凤城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对凤城园九、十二、十三区三个生活小区的排污管网进行改造,小区内新铺DN300波纹管2210米,接入庆城县排污主管网,预计日增加污水收集约350立方米。总投资568.2万元,2016年7月底前实施完成。
(三)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及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1. 环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项目。新建中水回用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0.5万吨,新增建设管网11.21公里,总投资0.378亿元,2016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2. 庆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工程采用槽式好氧发酵工艺和土地利用与卫生填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工程完成后可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近期150吨),总投资0.85亿元,2016年完成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备用水源建设项目
1. 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主要申报实施庆阳市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计划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保护区污染源整治、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等4方面内容。在已完成项目总体方案编制评审上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项目争取衔接工作,配合省环保厅做好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2016年力争项目落地并根据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前期工作和部分建设任务。
2. 市级备用水源地南小河沟保护区划分及水源保护项目。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南小河沟市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报告,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启动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专项资金200万元,市财政配套100万元。2016年6月底前完成区划编制及报批工作,年内实施完成部分保护工程。
3. 市级备用水源地五台山水库建设项目。新建注入式水库Ⅳ等小(1)型水利工程1处,设计总库容95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530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9176亿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完成部分土建工程,2017年10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4. 县级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主要实施华池县柔远东沟、鸭儿洼水源地;合水县新村水库水源地、正宁县庵里水库水源地等保护项目。除鸭儿洼水源地保护项目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外,其余3个水源地保护项目均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5. 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主要实施正宁县西坡乡嘉裕川水源地、五倾塬乡红土窑水源地;环县木钵镇乔儿沟水源地;华池县白马乡蒋岔沟水源地、南梁镇金岔沟水源地、王咀子乡东沟水源地、上里塬乡彭家寺沟水源地、紫坊畔乡庙沟水源地、元城镇张川沟水源地、悦乐镇见沟门水源地等保护项目,分别于2016年6月底和10月底前实施完成。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项目
启动实施庆阳市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项目主要内容为:调查我市老油区(庆城、环县、华池及西峰部分地区)地下水变化情况,研究关注区域(石油开采、重点工业园、煤田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污水处理厂)与水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水污染形势,为合理开发石油资源、地下水资源保护及防治提供科学依据。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并积极申报项目。
(六)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主要实施省上确定的西峰区显胜乡毛寺村、合水县何家畔镇赵家楼子村、正宁县西坡乡韩坳村、庆城县土桥乡佛殿湾村、镇原县郭原乡郭原村、环县耿湾乡郝东掌村、宁县良平乡赵家村、华池县紫坊畔乡庙沟村等8个精准扶贫村环境综合整治,申请省级专项资金每个村庄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分解实施。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是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实施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主体。市政府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市级《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府备案;各县(区)政府于2016年5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备案。环县、庆城、华池、合水、镇原等县要按照环保部《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函[2015]1711号)要求,结合《庆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2016年度方案确定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编制马莲河、柔远河、蒲河等河流超标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二)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要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事权划分,对各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予以必要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市政府设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资金,按照“谁减排、谁得益”的原则,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环境效益实行以奖代补。
(三)政策保障
1. 加快水价改革。市区及各县(区)于2016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逐步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制定农业水价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配合)
2. 完善收费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配合)。2016年起,市区及各县(区)按规定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区实现污水处理费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严格按照地下水高于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地区高于非超采地区的原则,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配合)
3. 推行环境信用评价。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环保“一考双评”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庆阳市诚信企业创建”活动,2016年底前初步建成纳入环保执法信息的“庆阳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进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分级评价体系(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庆阳中心支行牵头,市发改委、庆阳银监分局等配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环保局负责)。
4.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建立全市水环境跨界区域补偿试点,根据“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经监测考核和确认,实行“双向补偿”,即对水质未达标的县(区)予以处罚,对水质受上游影响的县(区)予以补偿,对水质达标的县(区)予以奖补。(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市水务局配合)
(四)考核奖惩
1. 严格落实考核责任。将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市政府年底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等配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涉及多个牵头部门的,由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总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 明确考核奖惩措施。对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区)政府和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并暂停对有关县(区)和企业涉水建设项目市级环评审批。对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以及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监察局配合)
附件:庆阳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附件
庆阳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资金来源 | 完成时限 |
1 | (一)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 | 华池县城区柔远河水污染治理项目 | 一是管网延伸工程。延伸主管网6500米、敷设支管网1500米、砌筑检查井150个;二是排污口整治工程。封堵排污口150个、连接管网1500米;三是垃圾清理工程。清理河道垃圾11公里;四是河道清淤工程。清理河道308000m2;五是生态修复工程。修理河道生态8处。 | 0.35亿元 | 申请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00万元,地方政府自筹500万元。 | 2016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
2 | 镇原县城区“一河四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 在镇原县城规划区北边界线为起点,沿庙沟、蚂蚱沟、水荫沟、莲池沟四条排洪冲沟及其延伸明渠,在两岸各建设一条内经500mm的地埋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共建8条,总长9000米,沿线就近接入已建成的城市污水管网,给沿岸住户预留接口,实行接入审批,禁止雨水进入污水管网。 | 0.5亿元 | 申请专项建设债券投资及县财政自筹 |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 | |
3 | (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污管网建设项目
| 西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再生利用能力2万立方米,配套建设生产生活等辅助设施
| 1.18亿元 | 申请国家投资 | 2016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12月建成投运。 |
4 | 驿马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 | 新建占地49亩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设计规模为2.2万立方米/日,2016年先期建设污水处理工程规模0.2万立方米/日。 | 1.8亿元(2016年建设投资1800万元) | 政府+企业投资 | 2016年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运。 | |
5 | 庆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日处理 2万立方米,配套管网11.45公里。 | 2.3亿元 | 世界银行贷款 | 2016年底完成土建工程,2018年12月全面建成投运。 | |
6 | 庆城综合服务处凤城园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 | 对凤城园九、十二、十三区三个生活小区的排污管网进行改造,小区内新铺DN300波纹管2210米,接入庆城县排污主管网,预计日增加污水收集约350立方米。 | 568.2万元 | 庆城综合服务处自筹 | 2016年7月底前完成。 | |
7 | (三)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及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 环县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项目 | 新建中水回用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0.5万吨,新增建设管网11.21公里。 | 0.378亿元 | 申请国家投资 | 2016年6月底前建设完成。 |
8 | 庆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 工程采用槽式好氧发酵工艺和土地利用与卫生填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工程完成后可日处理含水率80%的污泥280吨(近期150吨),建设内容包括:混料车间、发酵车间、调理剂车间、筛分车间;配套建设成品存放车间、控制室、配电室、化验室及机修间等。 | 0.85亿元 | 申请国家投资 | 2016年完成项目前期并开工建设,2017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 | |
9 |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备用水源建设项目
| 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主要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保护区污染源整治、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等。 | 1.00482亿元 | 申请国家投资9543.05 万元,地方配套505.2万元。 | 分年度实施 |
10 | 市级备用水源地南小河沟保护区划分及水源保护项目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南小河沟市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报告,并报请省政府批准;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启动实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 300万元 | 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专项资金200万元,市财政配套100万元。 | 2016年6月底前完成区划报批工作;年内实施完成部分保护工程。 | |
11 | 市级备用水源地五台山水库建设项目 | 新建注入式水库Ⅳ等小(1)型水利工程1处,设计总库容95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530万立方米。 | 1.9176亿元 | 地方自筹 | 2017年10月 | |
12 | 正宁县城区庵里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围网2300米,修复围网130米,设置界标17个、界桩17个、道路警示牌12个、宣传牌10个。 | 50万元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 2016年6月 | |
13 | 正宁县嘉裕川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围网2000米,设置界标10个、界桩20个、道路警示牌5个、宣传牌6个。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 | |
14 | 正宁县五倾塬乡红土窑水源地 | 新建围网2600米,设置界标10个、界桩20个、道路警示牌5个、宣传牌6个。 | 50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5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10月底 | |
15 | 合水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围网2000米,更换设置界标牌16个、道路警示牌12个,新建宣传牌4个。 | 50万元 |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 2016年6月 | |
16 | 环县木钵镇乔儿沟水源地 | 新建围网3000米,设置界标4个、界桩60个、道路警示牌2个、宣传牌2个。设置垃圾堆放仓3个,看护大门1座。 | 50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5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10月底 | |
17 | 华池县柔远东沟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砖跺铁栅栏围墙700米、涂塑铁质围网150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48t,设立界标11个、界桩100个、警示牌6个、宣传牌2个、宣传墙300m2,绿化16000m2。 | 90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40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18 | 华池县鸭儿洼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砖跺铁栅栏围墙1300米、维修涂塑铁质围网150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30t,设立界标16个、界桩30个、警示牌10个、宣传牌2个。 | 5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19 | 华池县悦乐镇见沟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涂塑铁质围网138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35t,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6个、卫生厕所6个,设立界标16个、界桩10个、宣传牌1个,埋设供水管网300米、30m3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20 | 华池县元城镇张川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砖跺铁栅栏围墙800米、涂塑铁质围网800米,维修涂塑铁质围网40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25t,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2个,设立界标8个、界桩20个、警示牌6个、宣传牌1个。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21 | 华池县上里塬乡彭家寺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砖跺铁栅栏围墙400米、涂塑铁质围网920米,维修涂塑铁质围网60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15t,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2个,购置农用三轮垃圾车1个,设立界标22个、界桩30个、警示牌6个、宣传牌1个。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22 | 华池县紫坊畔乡庙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新建涂塑铁质围网1380米,清理垃圾及杂草等15t,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点4个,购置农用三轮车1辆,设立界标11个、界桩10个、警示牌4面、宣传牌1个。 | 3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6月底 | |
23 | 华池县王咀子乡东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在东沟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牌16个、交通警示牌2面、宣传牌1个、界桩20个、防护围栏2200米。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10月底 | |
24 | 华池县南梁镇金岔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在金岔沟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牌12个、交通警示牌4面、宣传牌1个、界桩30个、防护围栏2200米。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10月底 | |
25 | 华池县白马乡蒋岔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 | 在蒋岔沟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界标牌14个、交通警示牌4面、宣传牌1个、界桩20个、防护围栏2200米。 | 45万元 | 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0万元,地方配套5万元。 | 2016年10月底 | |
26 | (五)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项目
| 庆阳市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 | 开展庆阳市老油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并启动调查评估,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查明我市老油区(庆城、环县、华池及西峰部分地区)地下水变化情况,研究关注区域(石油开采、重点工业园、煤田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污水处理厂)与水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正确判断水污染形势,为合理开发石油资源、地下水资源保护及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 30万元 | 市财政预算水污染防治专项 | 2016年5月20日前完成方案编制 |
27 | (六)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
| 西峰区显胜乡毛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28 | 合水县何家畔镇赵家楼子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29 | 正宁县西坡乡韩坳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30 | 庆城县土桥乡佛殿湾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31 | 镇原县郭原乡郭原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32 | 环县耿湾乡郝东掌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33 | 宁县良平乡赵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
34 | 华池县紫坊畔乡庙沟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主要实施垃圾收集转运、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内容 | 30万元 | 省级“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 2016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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