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0 【字体:

庆政发〔2015〕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确保完成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将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庆阳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表》,结合各自实际,逐级靠实工作责任,逐项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全力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运行调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主要指标任务落实台账,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特别要针对完成今年主要目标任务中的重点和难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强监测分析,强化工作调度,及时发现和化解发展中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经济运行稳中有进。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协调联动、落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加强与县(区)的衔接沟通,帮助和指导各县(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严格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目标任务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和随机抽查,每季度通报一次主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好的县(区)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进度滞后的县(区)和部门要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说明并报告改进措施。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健全督查和考核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

  附件:庆阳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表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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