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4 【字体:

庆政发〔2015〕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打造石油石化、煤炭生产转化“两个千亿级”产业链,全面落实“五个招商”措施,积极营造“三心”投资环境,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大力实施引强入庆战略,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呈现出项目结构多元化、新兴化、民生化新亮点,产业链项目、资源类项目、3个“500强”重大项目明显增多的新特征。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合作工作,根据《庆阳市2014年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庆办发〔2014〕54号),市政府决定对在2014年全市经济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创新理念,优化服务,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抓好经济合作各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市经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区
  一等奖:西峰区              奖励20万元
  二等奖:宁 县  环 县 镇原县     各奖励15万元
  完成任务奖:庆城县  华池县  合水县   正宁县
  各奖励10万元
  二、园区及市直
  经济合作工作鼓励奖:长庆桥工业园区   庆阳能源化工集团
  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各奖励5万元
  三、优质服务和投资环境贡献奖
  市工信委    市农牧局    市国土局  市文化产业办
  市工商联    市经合局    陇东报社  庆阳电视台
  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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