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新广场命名的公告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对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新广场进行了命名,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西峰区南大街28号的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新广场命名为“人民广场”,自2022年9月23日正式启用。
二、广场东至董志塬大道、西至南大街、北至安定东路、南至南苑路,区域面积48000m2。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PDF版本下载:庆政发〔202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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