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你们,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22年底前,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领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政务服务好办易办程度明显提升,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对省政府《实施意见》中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庆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请对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的工作格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县(区)政府对本地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任务分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围绕省政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按照《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政务服务“三化”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推介经验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全力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浓厚氛围。
附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2.庆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附件:1.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
2.庆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意见的任务清单
PDF版本下载:庆政发〔20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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