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2 【字体:

  庆政办发〔2016〕184号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作用,按照市政府总体安排,近期由市规划局组织对县区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由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从10月14日开始至11月4日结束,重点围绕各县区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违法工程查处等4个方面,通过现场观摩、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对全市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区对城乡规划工作普遍高度重视,在规划编制实施中能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流程清晰、审批程序规范、执法监管到位、档案资料归档整齐,为加快全市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

  一是城乡规划编制体系逐步完善。各县区能够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地、给排水、交通、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一些村镇也编制完成了乡镇总体规划、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风貌特色、美丽乡村等规划。其中,庆城县、正宁县城乡规划编制做到了应编尽编,规划编制体系比较完善。

  二是城乡规划编制水平不断提高。各县区不断提升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在“优、美、特”上下功夫,“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状况正在逐步转变。庆城县整体建筑设计水平较高,注重文化元素塑造。镇原县注重建筑色彩和造型的设计和管控,县城建筑色彩协调,造型多样,特色鲜明,彰显了文化大县的气质。宁县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成绩突出,莲花池景区融入义渠古国历史文化元素,建成规模较大的旅游观光景区,引领乡村旅游发展的新潮流。环县规划编制投入资金大,注重城市内涵的提升,环江三十里风情线以红色革命和道情皮影为主要元素,打造集文化、绿色、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城市景观长廊;西山历史文化景观、东山生态景观也在不断完善提升。华池县南部新城区建筑风格、色彩协调统一,建筑“穿靴戴帽”要求落实较好,尤其是华池一中整体搬迁项目,规划设计层次高、建筑造型独特,规划引领作用明显。西峰区乡村规划建设以美丽乡村和精准扶贫为契机,依托区域自然优势,以毛寺村为代表的乡村生态旅游已成为美丽乡村建设响亮的名片之一。

  三是规划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各县区都能从源头上狠抓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除华池县外其他县均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从体制上保障了城乡规划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高效推进。合水县规划管理机构体系完善,各乡镇全部成立了国土规划所,村一级也设有规划监督员。

  四是规划执法监察力度持续加大。各县区注重加强规划执法监管工作,执法监管程序更趋规范。特别是今年全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以来,各县区普遍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成绩。目前,共拆除325宗、13.69万平米,其中市区拆除202宗、7.18万平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划体系不够完善。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及省、市两级试点村镇专项规划也要做到应编尽编。从督查看,除庆城县和正宁县外,其他县区规划编制欠账较大,其中合水县、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至今未完成,镇原县、宁县、环县、合水县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未过半,华池县城各类专项规划欠账较大,镇原县孟坝镇“多规合一”规划至今未完成初稿,西峰区乡村规划编制缓慢。

  二是规划许可程序不够规范。个别县在建设项目审查过程中未经会议研究;有的项目“一书三证”核发不规范,证书上未按规定粘贴附图附件;部分建设项目存在违规核发选址意见书现象;有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未按规定出具彩图,且图上无规划审查意见和签字;部分项目未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划控制指标确定不合理;一些建设项目的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未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履行法定程序;镇原县、宁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未达到全覆盖,部分建设项目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无法律依据,规划道路退距未以红线为准。

  三是批后监管不够到位。重规划审批、轻规划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规划批后监管较弱。一些在建项目未建立跟踪管理台账,未做到专人专管,项目进展记载不清楚,放线、验线资料不齐全;一些项目规划公示不到位,有的未悬挂规划效果图,有的虽然有张贴但公示的内容未按规定注明;一些工程违规处罚不明确,资料混乱,处理结果没有相关记载;一些项目工程竣工资料不完善,未按规定出具竣工验收图。

  四是违法建筑处置程序不够规范。有的违法建筑立案审批表不完善或无承办人意见和签名,无审核意见及签名,现场勘查记录不清楚;个别县区、乡镇强拆时没有下发强制拆除决定书,无催告书,无结案报告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要转变理念,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各县区要按照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对规划工作的新要求,积极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在规划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生态修复的理念,以低建筑密度、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的原则,打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生态人居环境;坚持文化传承、记忆历史、延续文脉的理念,深度挖掘最深厚、最闪光、最具代表性的文化元素,将其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中;坚持布局合理、错落有致、特色鲜明的理念,着力破解我市建筑设计缺乏特色、造型单一、千楼一面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城市整体风貌特别是单体建筑个性风格的规划设计,打造楼宇高低起伏、错落有致、开合有度的空间格局,提升城市品位。

  二要完善体系,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善规划体系,抓紧完成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绿地、道路交通、给排水、防洪、供热、燃气、消防、抗震防灾、城市风貌、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等专项规划。要加快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应编尽编”。要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议、报批、备案制度。要严肃规划刚性约束,所有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切实保证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要依法行政,加大规划管控力度。各县区要严格执行“一书三证”行政许可制度,坚决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道路红线、建筑间距等规划控制指标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建筑形体、色彩、体量、高度、亮化等方面的审核,严格规划设计条件管理和方案核定,切实加强对已纳入蓝线(水体)、绿线(绿地)、黄线(市政公用设施)、紫线(历史文化保护)、道路红线“五线”的管控,严禁擅自改变用途。

  四要完善体制,持续推进执法监察。各县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法建设和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对违法建设行为力求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特别是对在建项目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现场监督巡查。发现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浏览次数: